住院10多天,花費5000多元,王女士希望打人者給個說法。事情發生在11月18日下午,王女士稱,因為臨近攤位的
攤主沒有把錢收好,她提醒了句“把錢放好,別被偷了”,就這樣斜對面攤位不樂意了,和王女士吵起來,接著雙方發生肢體沖突。
12月17日下午,記者見到了事件的一方王女士,回憶起一個月前的沖突,王女士感覺很委屈:11月18日下午,她正在市北區卜蜂蓮花后面的市場賣干海貨 ,邊上經營調料的攤主要去交經營費,托她照應下攤位。照應攤位本是件小事,王女士站在自家攤位前就能照應到。
王女士稱,在照應邊上攤位時,她發現攤位上散落著一些零錢,加起來有100元左右,因為錢是在攤位上散著,她覺得應該早點收起來,“后來邊上的攤主回來了,我就和她說讓她把錢放好,小心別被偷了,就這樣被斜對面攤主聽到了。她感覺我是在說她,就開始說我。”就這樣,雙方開始爭吵起來。
為何斜對面的趙女士感覺不舒服?原來,幾個月前王女士家的攤位丟失了3000元錢。王女士說當時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在收攤時3000元不見了,她們也報了警,警方到現場做了調查,但因為沒有有效線索,這事就不了了之。王女士咽不下氣,她就在市場里罵小偷。王女士說可能因為這事,斜對面的趙女士就放在了心上。
17日下午,記者來到事發市場,試圖采訪事件另一方趙女士,但被趙女士婉拒。趙女士稱只要找對方了解情況就行,不用找她。趙女士告訴記者她也受傷了,頭也不舒服。除此之外,趙女士不愿意提及事發經過 。“她整天罵,就是找事。”說完這句話,趙女士不再回應記者的提問。
據了解,事件發生后,雙方都做了法醫鑒定,結果是雙方都不構成輕微傷。王女士說得知法醫鑒定結果后,她就找出警的派出所,希望民警能協調解決此事,但可能對方不同意,雙方遲遲沒有坐到一起。“我就想在桌面上把事情說清楚,該是誰的責任就是誰的責任,咱不能就這樣吃虧,也沒個說法。”王女士說道。
17日下午,記者聯系到浮山新區派出所,派出所民警稱雙方發生沖突后都去了醫院,后來也做了法醫鑒定,都稱自己受傷了,要求對方進行賠償,就這樣事情就僵持下了,沒有達成一致意見。民警表示,下一步將繼續聯系雙方,讓雙方坐到一起協調解決此事。
同時,民警也提醒市民遇事不要上火,千萬不要打架,因為打架成本太高。傷情不嚴重,不牽涉到拘留甚至判刑等情況,但是單說經濟損失就不值當,一是醫藥費,二是誤工費,這兩塊算下來可能需要不少錢。記者 李冰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