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都市報11月11日訊(記者 韓小偉) 11月10日下午5時許,膠州市一家商場的取款機前,一名男子取出來5500元現金,沒有離開卻滿頭大汗糾結起來。原來,在他之前一名女子
取錢忘了拔卡,男子用這張卡取了錢又后悔了。經過一番思想斗爭,他撥打了110
報警電話。對此民警表示,王某的這種行為已經構成違法,主動報警只能算做自首行為。由于失主不予追究,警方對王某進行了批評教育。
膠州市公安局阜安派出所民警接到報警后立即來到這家商場,看到取款機前的王某手里拿著一沓錢,神情慌張地原地轉圈。民警走近之后,王某神情更加慌張,額頭上還冒著汗。還沒等民警開口,就趕緊解釋說,他下班之后想取點錢到附近的超市買東西,正排著隊,看前面有個女的提了錢之后匆匆離開,卡還在里面。王某動了歪念頭,從里面取了5500元,揣著錢想走時看見提款機上的公安警示標語“不義之財,災禍之源”,自己腦子就蒙了。經過一番激烈地思想斗爭,王某最終決定不拿走這些不屬于他的錢,于是拿出手機撥打了110報警電話。
經查看,這張銀行卡上沒有個人信息,而銀行已經下班,沒法查找到失主,民警就寫了一張紙條,貼在取款機附近 ,內容是丟失了銀行卡的市民看到紙條后,可以到派出所領取。接著民警將王某帶回派出所調查此事,王某交代 ,他今年28歲,膠州市人,有穩定的工作,下班后來取錢。“第一次試探著取500元,王某沒想到真的取出錢來,又取了兩次,一次2500元。”辦案民警介紹,在為王某做完筆錄后,告知他第二天到派出所進一步處理此事。
11月11日早上8時許,一名女子就來到了派出所,正是她將銀行卡落在取款機里,返回尋找看到了民警留下的紙條。不久,王某也來到了派出所,見到這名失主,立即上前道歉,表示自己一時糊涂從里面取出了錢。民警了解到,這名失主姓孫,10日下午急匆匆去取錢,取出來后又急匆匆離開了,結果把卡落下了。得知事件經過后,她說自己的財物沒有損失,也就不用再追究了。
對此民警表示,按照法律規定,王某的這種行為已經構成違法,有非法侵占的行為,雖然王某自己主動報了警,但也只能算做自首行為。由于孫女士不予追究,警方對王某進行了批評教育。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