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救:“公安人員首次解救未成功,險遭傷害”
8月22日,鄆城縣公安局站前派出所所長佀慶濤、民警張仰松到鄆城縣誠信醫院開展調查工作,傷者楊燈紅左腿已截肢,肇事方墊醫藥費10000余元,之后再未墊付醫藥費。對方否認控制肇事方,調取醫院監控視頻,未發現有價值線索。其后,站前派出所的工作人員多次到誠信醫院對楊燈紅家屬說明利害關系,其家屬均否認非法拘禁肇事方。9月10日,鄆城縣公安局副局長程某向市局有關領導匯報了該案有關案情,爭取上級技偵部門支持。
公安人員通過技偵手段發現人質被關押的地方,組織公安干警迅速解救人質,犯罪嫌疑人圍著站前所所長,手里拿著砍刀、關公大刀,在公安干警面前晃來晃去,不讓公安機關把人質解救走,且說:“誰解救人質就砍死誰。”站前所的所長為防止犯罪嫌疑人家屬有過激的行為,讓公安干警們撤出解救現場。誰知,公安干警駕駛的兩輛面包車的車氣讓犯罪嫌疑人給放了。
抓獲:“人質悄悄被救出,心石落定,大快人心”
9月3日,鄆城縣公安局立案偵查。16日,站前派出所工作人員會同李集派出所工作人員經過多方偵查,終于找到關押李克芹、張磊業兩人的地點,公安工作人員準備實施營救。由于楊燈紅家屬強力阻撓未能成功。通過村委會調解,辦案民警說服教育,傷者家屬心中堅定的信念出現動搖,找準矛盾點,辦案民警迅速出擊,將6名犯罪嫌疑人相繼抓獲歸案。之后,在犯罪嫌疑人王世山的配合下,將關押李克芹、張磊業的鐵籠子找到,并扣押。同時,派出所工作人員順利將被悄悄轉移到村內一所空院的李克芹、張磊業成功解救。
檢察官說法:
此類案件的發生,關鍵在于楊燈紅家屬不是尋求法律途徑來解決,而是采取過激的行為,將肇事方先后關進賓館房間和鐵籠,實施虐待逼迫賠償。楊燈紅家屬得不到賠償不成,反而由被害方變成犯罪嫌疑人。像這樣的案例,在我們生活中屢見不鮮。我們反思一下,為什么這樣的案件時有發生,承辦人認為:農村村民法律、法規意識淡薄。預防此類案件的發生,需要村民加強知法守法的學習,同時也需要普法機關加強法律、法規的宣傳。
[編輯: 張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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