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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康寧 濟寧市中區兩萬多小學生,近日戴上了印有某公司廣告的“小黃帽”。有家長認為,此舉讓孩子成為免費的“移動廣告牌”,很不合適。當地教育和體育局的工作人員解釋,小黃帽是愛心企業捐贈,向學生們免費發放的;因為近日的霧霾天氣,道路能見度低,才要求學生戴上。而當事企業也表示,這是一種公益活動,與利益不直接掛鉤。(本報今日A12版) 無論初衷如何,戴上“小黃帽”,確實有利于學生們的安全出行。但在帽子上印廣告,惹起部分家長的反感,也引發了一些思考:公益精神和商業利益一定要“兩全其美”嗎?商業廣告“登上”學生們的頭頂,對未成年的孩子有無副作用?
要知道,“小黃帽”并非普通的帽子,而是維系學生安全的重要標識。行人和車輛看見這頂帽子,都有注意避讓的義務。可以說,學生頭上的“小黃帽”帶有公益性質。但是,不能因為“小黃帽”的引人注目,就在上面做“眼球經濟”的文章。如果“小黃帽”上可以
做廣告,那么校服上是否也可以劃出廣告區域?
另外,做公益也應當注意方式方法。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在推廣帶商業廣告的“小黃帽”之前,是否應當征求一下家長的意見?作為學生的監護人,對于這種關系到學生切身利益的問題,家長們也有發言權。這種事先未曾告知就作決定的方式,很容易引起家長的爭議和反感。同時,一些學校采取的“不戴帽子要扣分”的做法,只會讓家長猜測免費的背后有無利益輸送。畢竟一頂帽子成本寥寥,而兩萬學生常年佩戴產生的廣告效應仔細算來卻不小。
公益事業的發展壯大,離不開愛心企業的參與,但在公益精神和商業利益兩者之間,始終都要堅持以公益為先,不能總想著兩全其美,更不能以公益之名謀私利。企業慷慨助學值得欽佩,但一定要在“小黃帽”上留名,就有些不妥當了。所謂“大愛無言”,最純粹的善意,往往在無聲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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