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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海波 梁建強 政府下文攤派賣煙酒,指標明確到村鎮,全縣人均60包,湖北省公安縣以“紅頭文件”攤派銷售香煙的怪事,令人咋舌,類似的“紅頭文件”儼然成為亂攤派、亂收費行為的“護身符”。 政府公文,本應關乎民生福祉,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煙酒銷售,本是市場行為,但少數地方政府直接插手其中,無疑是嚴重的“職能錯位”;專門下發文件明確指標任務,實屬對公權力的放縱。
僅在湖北,已有多地被爆出現“紅頭文件”攤派行為。2009年,同樣是公安縣下發“紅頭文件”,規定全縣一年公務用煙要達到23000條。2006年,漢川市政府下發“紅頭文件”,指定專門的公務接待用酒。2007年,洪湖市下發“紅頭文件”,分解公務用煙指標。
放眼全國,類似的現象并不少見。有的要求全縣干部職工到特定景點旅游,有的要求副科級以上干部每人至少銷售一套住房,還有的向職工攤派高息集資……
荒唐的“紅頭文件”之所以能夠大行其道,甚至在同一個地區反復出現,往往源于地方官員急功近利、謀取政績的執政心理作祟。“唯GDP論”的政績觀盛行,一些干部追求經濟增速,不惜通過多種途徑攤派任務,實現地方財政的“曲線增收”。
政府部門越俎代庖,或許能夠獲得短期利益,但卻損傷了“紅頭文件”的權威性,損害了群眾的切身利益,削弱了政府部門的公信力。攤派式的“計劃指令”,不僅違背了市場經濟的基本準則,也有悖于現代政治文明的價值取向,暴露了部分地方政府執政水平的不足和執政理念的偏差。
政府越位行政的背后,難免讓人懷疑是否存在利益輸送。如何才能讓文件不走樣?只有著力完善監督機制,加強對規范性文件的審查清理,才能減少違反法律、有悖政策、顯失公平的“問題文件”的出現。
當前,中央正在力推政府職能轉變,減少對市場的直接干預,而地方政府借“紅頭文件”參與市場的行為,顯然與中央精神背道而馳。整風肅紀,大力弘揚為民、務實、清廉之風,不僅要從理念層面進行革新,更需要通過科學執政切實踐行。至少,一些地方政府應該捫心自問——還有多少荒唐文件亟待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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