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 記者昨日從省教育廳獲悉,我省下發《關于開展
普通高中與
中等職業學校學分互認學籍互轉試點工作的通知》,高中或
中職學生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經測試后轉入另一類型學校學習。青島、濰坊、德州將開展試點,時間為2013年9月至2016年9月,試點學校由市教育行政部門遴選確定。 試點工作將實現 "課程共享",試點學校應
整合課程資源、合作開發交叉課程。普通高中引入職業教育課程,讓學生在實踐活動中接受職業認知教育,提升實踐能力;中等職業學校加強基礎文化課程建設,根據
中職學校教學實際探索開發選修課程,為學生修習文化課程提供更多選擇。
在學籍互轉方面,普通高中或中等職業學校的學生可結合自身實際情況,經過測試可從普通高中轉入中等職業學?;蚴菑闹械嚷殬I學校轉入普通高中學習。原則上轉學應在一年學習后進行,根據學習能力基礎轉入合適年級,學生在轉入學校繼續學習兩年,成績合格頒發轉入學校畢業證書。轉學后學生應按轉入學校要求繳納相關費用,享受轉入學校的相關優惠政策,不再繳納原學校的費用,不再享受原學校的優惠政策。學生轉學不得出現重復學籍。
根據省教育廳下發的文件,試點學校之間應允許學生互相選修課程,普通高中學生在職業學校修習相關課程獲得學分,計入學生
綜合素質評價檔案,可免修普通高中相關選修課程;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在普通高中修習文化課程獲得學分,可免修中等職業學校有關文化課程。
我市作為普通高中和中職學分互認、學籍互轉的試點城市,將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相關的落地政策,并選擇合適的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作為首批試點學校,詳細政策今年底前將出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