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21時40分許,司機孫某某駕駛懸掛著魯BH08××號紅色的重型自卸貨車沿青山路西向東行駛,看到路口有交警查車時在信號燈允許通行的情況下突然停下車,民警立即跑過去示意駕駛員出示駕駛證和行駛證。
駕駛員孫某某下車后說:因害怕被交警查到,建筑垃圾只裝了平廂,不可能存在超載交通違法,民警仔細檢查了該車的輪胎胎壓后發現車輛存在著超載的嫌疑,經稱重車輛已超載31% ,在查驗司機孫某某的駕駛證時,發現駕駛證因未按期進行年度審驗,已列為注銷可恢復狀態,不能正常使用。
民警依法暫扣孫某某駕駛證,并責令其處理完超載的交通違法后立即到駕管處報名學習,經考試合格后,駕駛證方可恢復正常使用。民警現場開具強制措施憑證并將車輛拖移指定的停車場卸載。孫某某將被處以罰款500元、駕駛證記6分的嚴厲處罰,并需按時參加駕駛理論科目一的考試。事后據駕駛員孫某某稱:因自己的駕駛證超期未年審為注銷可恢復狀態,害怕被交警扣證才突然停車,沒想到車輛還存在著超載的交通違法行為,自己真后悔一次犯了兩項交通違法行為。
記者 李瑋 通訊員 方文 劉德藝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 張珍珍]
版權稿件,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授權不得轉載,違者將依法追究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