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23時10分,嶗山區發生一起致人死亡的重大肇事逃逸案件。交警大隊事故科通過快速走訪、發動群眾、發布信息、調取監控,經一夜奮戰,鎖定肇事車輛。9日上午,肇事駕駛員嶗山區沙子口人劉某,迫于壓力,到嶗山交警大隊投案。
14日23時15分,嶗山公安分局指揮中心接到群眾報警,在九水東路海洋大學北門處一輛轎車將一橫過道路行人撞倒,肇事后,轎車加速逃離現場。接警后,嶗山交警大隊民警立即赴事故現場開展現場勘查工作。經勘查,民警在現場提取了車輛中網、玻璃碎片等遺留物品。由于事故現場無路燈照明,光線極差,這無疑增加了現場勘查的難度。辦案民警克服困難,對現場進行詳細的勘查,不放過任何痕跡和微量物證,經過對現場大范圍的勘查,民警最終在距離肇事現場30余米的草叢中,發現了車輛遺留的帶有“Z”字樣的車標。
現場勘查同時,民警迅速聯系報警人并對現場周邊群眾進行了走訪。有的群眾提供肇事車是一輛三廂轎車,也有的群眾提供肇事車是一輛兩廂轎車,車型不確定。但多方匯總的情況肇事車是紅色。此時,一名女性圍觀者提供,肇事車的車號中有“U”和“19”字樣,且言語肯定。
通過對遺留車輛中網及車標進行比對,以及綜合多方調查得出結論:肇事車輛為紅色“眾泰Z300”型轎車。經查詢,全市共有66輛車型符合條件,而女性目擊者所提供的“U”和“19”字樣的牌號經過仔細甄別被排除。
根據案發地與車輛登記地址之間的遠近關系及治安卡口歷史記錄等條件,民警層層篩選。10月14日凌晨5時許,一輛車號為魯BU7X××號的“眾泰Z300”型轎車浮出水面。該車所有人劉某,登記地址距離案發現場約3公里左右。
15日上午9時許,正當一夜未合眼的民警準備上門查找時,“眾泰”轎車車主劉某在家人的陪伴下來到交警大隊投案。經審查,10月14日22時左右,劉某自己駕駛小轎車沿九水東路西向東回家,行駛到海洋大學北門處東側時,將一名橫過道路的行人撞倒。發生事故后,劉某下車看到行人倒在道路中央,因為害怕趕緊上車關掉車燈駕車離開。隨后,劉某把車開到恒星學院東側的一個石子廠后藏匿,并將車牌卸掉。15日9點左右,在得知警方即將找到自己后,劉某到嶗山警方投案。目前,劉某已被嶗山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通訊員 劉海青 楊杰 記者 李敏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