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政府辦公廳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了《加快構建
病死動物
無害化處理監管機制》和《青島市中長期動物疫病
防治規劃(2013年-2020年)》,要求大型
養殖場配建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設施,并對病死禽畜無害化處理的單位或個人根據無害化處理補貼機制提供相應的補貼。
我市公布《加快構建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監管機制》等規定
規模以上養殖場應配建無害化處理設備
僅有47.8%病死動物可被無害化處理
根據統計,去年我市生豬存欄224.4萬頭,能繁母豬存欄24.33萬頭;奶牛存欄11.99萬頭;羊存欄19.09萬頭;家禽存欄5975.61萬只;兔存欄56.2萬只。為合理化處理養殖過程中出現的畜禽病死問題,近年來,我市通過扶持引導畜禽飼養場開展標準化示范創建,配套建設了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設施。
2012年8月,在萊西市探索建設區域性病死動物集中無害化處理場,并于今年3月全面啟動運營,使用專業的設備對病死動物進行高溫高壓處理,令萊西市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能力達到了85%以上。然而,目前全市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能力僅達到了應處理量的47.8%,對此市畜牧局總畜牧師陸紅解釋說,有的大型養殖企業或者規模化的養殖場自己建立了一套符合規定的處理措施,例如"深埋",最上層動物距離地面不少于1.5米,深埋之前對動物尸體進行消毒及預焚燒,同時對深埋坑周邊進行處理,防止病死動物尸體污染地下水。"不過每種處理方式都有弊端,比如深埋,有些細菌在土壤中存活時間較長,如果遇到洪水等自然災害,很有可能將尸體沖出。"陸紅說。
大型養殖企業應自建處理設施
目前,我市已制定了加快構建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監管長效機制的意見,明確各級政府屬地管理責任和各職能部門監管責任,以養殖企業為主體,通過政府扶持,建成企業自行處理與政府集中處理相結合的無害化處理體系,建立我市病死動物網格化管理和聯防聯控的監管格局。
全市分三個層面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提高無害化處理能力。"大型畜禽養殖企業應自建無害化處理設施",凡存養生豬3000頭(或牛800頭、或羊1000只、或家禽10萬只)以上規模的畜禽養殖企業,均應自建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設施,對產生的病死動物進行無害化處理,嚴禁流入社會。"建設區、市病死動物無害化集中處理廠",年出欄生豬30萬頭以上(或出欄家禽1000萬只以上)的黃島區和即墨市、膠州市、平度市等畜牧業主產區、市,各自均應建立1處具備無害化處理、資源化利用、減量化排放功能的病死動物無害化集中處理廠,具體建管運營模式由各區、市自行確定,也可以通過購買公共服務等方式,委托建有無害化處理設施的大型養殖加工企業或其他有資質的無害化處理企業進行回收處理。此外,還將在全市建設50處區域性的病死動物回收站、58個基層動物疫病防治站點,兩者結合,將病死動物回收面積基本覆蓋主要鄉鎮區域,所有無害化處理廠區將在明年10月底前完工并投入使用。
上交回收處理都補貼
為鼓勵
養殖戶積極上交
回收病死動物并實施無害化處理,全市將配套建立病死動物回收和無害化處理補貼機制。
根據相關規定,凡是上交、回收、處理的單位或個人,都將獲得相應的補貼。其中,對本市規模以上大型養殖場自己實施無害化處理的病死豬,每處理一頭可獲得80元的補貼;而對規模以下的一些中小型養殖戶或養殖場,每主動上交1頭病死豬,可給予20元的補貼;區域性回收站每回收1頭病死豬,可獲得16元的補貼;區、市無害化集中處理廠或者符合國家無害化處理規范要求的處理企業每處理1頭病死豬,可給予44元的補貼。
此外,按照現行政策,以母豬為例,給一頭母豬保險花費80元,其中政府出資30元,養殖戶自己只要拿50元,一旦母豬死亡,養殖戶可獲得800元的賠償。根據規定,獲得賠償的前提為,既要提供動物的死亡證明,同時也需要無害化處理的相關憑證。
發現違法行為盡快舉報
為打擊隨意丟棄和收購
加工病死動物等違法犯罪行為,全市將由畜牧局、工商局、公安局等多個部門加強部門聯動。據陸紅介紹,目前我市加大對販賣銷售加工處理病死動物的查處力度,近三年,共查處類似案件23起。"如果養殖戶為了一時利益觸犯法律,涉及食品安全類的案件都是從重處罰,而且或將面臨大額罰款。"市畜牧局公布舉報電話85065216、85063226、82866105,一旦發現違規處理病死動物的商戶或個人可進行舉報。同時,全市還將完善畜牧養殖業政策性保險措施,提高承保率,加快轉變畜牧業發展方式,大力提高畜禽規模化、標準化、生態化養殖水平,努力降低動物發病率和死亡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