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上午10點左右,記者采訪了市民劉先生,劉先生跟記者說:“我是今年三月份的時候,在北京買的這個
筆記本的
電源線。用了大半年,發現這條電源線壞了。因為當時買的時候,經銷商告訴我電腦配件的
保修期是1年,而且是全國聯保,所以我就把電源線送到了青島一家聯想售后服務中心。”
記者了解到,劉先生是9月18日上午,把壞了的電源線送到了位于威海路258號甲的聯想售后服務中心。“當我把壞了的電源線給售后服務中心的人員看了以后,他們卻告訴我已經出了保修期,不能維修。我當時就把購買時的發票給他們看,告訴他們還沒有超出1年的保修期。但是工作人員跟我說,電源線的生產日期是2011年,距離現在已經超出一年了。”劉先生說道。
“筆記本配件的保修期,應該從消費者購買的日期開始算起。如果按照生產日期開始算,那消費者只能買剛剛出廠的配件,才能享受到完整的保修期。”劉先生說,“我當時要求工作人員給我出示聯想的相關規定,以證明他們的說法,但是他們并沒有拿出來。反而跟我說,要想修只能是送到購買地維修,也就是我只能送到北京維修。”
9月21日下午,記者聯系了位于威海路的這家聯想售后服務中心維修部的電話,工作人員孫先生跟記者解釋說:“筆記本電腦配件的保修期,既不是從購買日開始算起,也不是從生產日期開始算起。根據聯想公司和經銷商的協議,保修期是從聯想公司把貨物賣給經銷商或者維修站的日期開始算,以發票日期為準。而一般來說保修期限會有一個月的緩沖時間,如果超過保修期不足一個月,可以申請維修。而保修的期限是根據國家相關規定而制定的,所以隨著規定的改變,保修期會有所變化。通過查詢,我們發現劉先生的電源線確實已經超保,所以當時建議他,如果經銷商跟他承諾了一年保修,可以找經銷商給他維修。”
見習記者 任加祿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