礙于面子替朋友擔保,結果對方欠下一屁股債跑了,全部債務落到自己頭上,老板娘為躲執行竟躲在辦公桌下。
12日早上,李滄法院執行局法官來到位于香港花園的某公司,此次被執行的是該公司法人孫某,2012年7月,
女老板孫某及其公司為朋友許某與另外一家建材公司簽訂的買賣合同作擔保,約定承擔連帶擔保責任。結果,許某一連拖欠316萬余元貨款未付,被訴至法院。經調解,原本承諾還款的許某竟玩起“失蹤”,法院遂決定對孫某強制執行。
再三催促下,工作人員才開門,經搜查,沒有發現孫某。“老板出差了,沒人有鑰匙。”執行人員詢問能否打開經理室的門,工作人員都稱打不開。“不可能,我親眼看她進的公司。”申請執行人從早晨開始便一直緊盯孫某的行蹤,確認其在公司無疑。見公司工作人員隱瞞真相,申請執行人爬上該公司辦公室的一扇窗戶,從外面打開了一側緊鄰的經理辦公室窗戶,進入室內并打開了房間的門。執行人員進入室內后,發現室內空無一人,在剛要進行檢查時,發現室內有兩人蹲藏在辦公桌下,經詢問核對,確認為被執行人孫某及其朋友。“我本來也是好意替朋友做擔保,沒想到竟攤上這么一檔子事。”孫某稱,接下來她也會找律師為自己維權。同時與申請人達成還款協議,承諾盡快支付貨款。
替人擔保有風險,輕易外借駕照同樣有隱患。李某和王某是十幾年的發小,基于義氣,王某借李某的駕照租來一輛車,結果發生事故,王某一跑了之,李某被人索賠10萬元。后李某將王某訴至法院,但因王某行蹤不定,法院多次執行均未果。12日當天,執行人員向其母親送達強制執行通知。
據了解,自9日起,李滄法院開始集中執行,截至目前,已拘傳被執行人12人,拘留5人,執結案件15件,執結標的180余萬元。
[編輯: 劉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