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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勇 福建省質監局公布今年第二季度糧食類加工產品抽查結果,三家企業生產的3批次大米鎘超標,超標最高為0.8mg/kg,而國家規定的大米中鎘含量必須小于0.2mg/kg。通報稱,鎘超標的主要原因是企業進貨把關不嚴。但對于這些鎘大米的來源,通報卻只字不提,福建省質監局辦公室有關負責人表示,他們不方便公布這些鎘大米的來源。(9月4日《第一財經日報》) 作為重金屬,鎘的毒性人所共知——它不僅會造成生殖系統功能障礙和腎損傷,甚至還會致畸和致癌。最多超標達3倍的“鎘大米”再次出現在公眾的餐桌上,對于這樣一起嚴重的食品安全事件,福建省質監局以一句“不方便公布”招來輿論質疑也在情理之中。雖然之后相關部門對毒大米來源作出回應,稱“受檢企業即實際的生產企業”,但仍然難以讓公眾消去疑慮:三批“鎘大米”的產量共有多少,分別流向了什么地方,是否已經被消費者食用,更重要的是,這些毒大米真正的來源又是哪里?這些關鍵信息,福建省質監局在通報或回應中均沒有確切信息。哪幾家企業生產了“鎘大米”,這點可憐的信息,對一起嚴重的食品安全事故而言,遠遠不夠。
在此事被曝光之初,有關負責人說“不方便公布來源”,證明質監局已經掌握了相關信息,只是不愿告訴消費者而已。那么,人們關心的“鎘大米”來源等信息,質監局有什么不方便說的呢?
我們都知道,鎘進入大米最重要的途徑就是土壤,而我國土壤的重金屬污染情況早已不容樂觀。這樣,恐怕公眾更想知道的是,再三出現的鎘大米到底來自何方土地?政府部門的義務,是及時公布完整信息,而不是根據自己的顧慮和需求屏蔽信息。類似于“鎘大米”來源等關系民眾切身利益的信息,不是“不方便”說,而是“必須”說,還要說得準確、徹底。不要忘了,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早有明文規定:涉及公民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應該主動公開。福建省質監局在“鎘大米”來源問題上閃爍其辭,不僅無視民眾健康和知情權,也讓信息公開條例蒙羞。退一萬步講,即使質監局真的不知道,那么,是否立即著手調查清楚?“鎘大米”危害之大并非兒戲,豈能止步于公布涉事企業引導消費行為,而不徹底消滅其生長土壤。
信息公開條例實施幾年來,經常陷入“公開的不關心,關心的不公開”這一怪圈,其中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一些政府部門根據自己的顧慮和需求來選擇性公開信息。要破除這一怪圈,責任追究必須硬起來,必須明確信息不公開或公開不到位即為失職。唯有如此,完整的知情權才不會淪為紙上權利,信息公開也才能成為真正的常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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