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新聞 賭場里上班小伙領刑7個月 半島都市報8月30日訊(記者 李保光 實習生 李納) 同事因為參賭人員提供服務被抓后,小伙郭某并沒有引以為戒,反而“接班”繼續干。一個多月后,警方又將郭某抓獲歸案。日前,因犯開設賭場罪,27歲的郭某被李滄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并處罰金1萬元。
郭某老家在安丘,2007年經老鄉介紹來青島打零工,期間認識了在游戲室工作的初某 。2012年10月,經初某介紹,郭某也來到位于李滄區永年路的游戲室做服務員。同年10月15日,民警接群眾舉報后,在該游戲室查獲
賭博機9臺,并將為參賭人員提供服務的初某抓獲。
該游戲室不久后“重操舊業”,并讓郭某為前來賭博的人員提供上分、換錢等服務。同年12月4日,民警再次到這里檢查,當場查獲賭博機17臺,并將郭某抓獲,從其身上查獲違法所得現金6800元。被抓獲后,郭某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今年6月13日,李滄檢察院以郭某涉嫌開設賭場罪向李滄法院提起公訴。近日,李滄法院審理認為,郭某以營業性方式為他人賭博提供場所、賭具,其行為構成開設賭場罪,對其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并處罰金1萬元。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