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政府5日公布《濟南市國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與補償辦法》,對房屋征收補償的標準和規定進行了細化,并明確提出違法建筑不予補償。
之前實行的濟南市拆遷管理辦法規定,被拆遷人或者公有房屋承租人只有一套住宅房屋,且該房屋面積低于國家強制標準規定的住宅設計最低套型面積(即使用面積34平方米)的,拆遷人應當按照最低套型面積標準對其進行房屋安置或者換算成建筑面積43平方米進行貨幣補償。此次出臺的《濟南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辦法》規定,被征收人或公有房屋承租人只有一套住宅房屋,且建筑面積小于46平方米的,房屋征收部門按照國家規定的住宅設計最低套型面積進行房屋安置或者按建筑面積46平方米進行貨幣補償。征收補償方案公布前,城管執法部門應當會同規劃、住房保障管理等部門依法對征收范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筑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認定為合法建筑的,應當給予補償;認定為違法建筑的,不予補償。
新辦法規定的搬遷費、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費標準分別為:搬遷費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計算,住宅房屋每平方米22元,非住宅房屋每平方米28元;總額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計發。一次性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費按被征收非住宅房屋建筑面積計算,營業、生產用房為每平方米200元,其他非住宅用房為每平方米150元。
補償辦法還提出要充分尊重民意,對因舊城區改建需要征收房屋的,超過百分之五十的被征收人認為征收補償方案不符合《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和本辦法規定的,市或區人民政府組織由被征收人和公眾代表參加的聽證會,并根據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防范房產交易造假應當注意什么
7月30日上午,記者從濟南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與濟南市公安局聯合舉行的新聞通報會上獲悉,針對近年來不法分子使用假房屋權屬證書、身份證、公證書等騙取房屋登記案件日益增多等問題,上述兩部門自2012年10月開始,建立“聯合整治房產交易秩序、依法打擊房產交易違法犯罪”工作機制,對房產交易違法犯罪活動堅持“零容忍”,依法嚴厲打擊提供虛假建設手續、身份證明、社保或涉稅證明等違法犯罪行為。
據介紹,當前房產交易造假的形式和目的主要是:
一是申請人提供虛假建設手續(如土地證、規劃許可證、竣工驗收證明等),其目的是不按正常審批程序辦理手續;偷逃應當依法繳納的稅費;通過欺詐手段取得房屋所有權證。
二是提供虛假的身份證、結婚證、房產證、公證書、法律文書等,其目的是獲取不當得利,通過欺詐手段將不屬于自己或屬于自己但不具備相關條件的房產辦理轉移或抵押登記,從而騙取購房人房款或銀行貸款,也有的是為了偷逃國家稅費。
三是假冒產權人進行房屋交易登記(極易發生在家庭內部成員或利害關系人之間),其目的是未經產權人同意,將不屬于自己或屬于共有的房產進行轉移或抵押。
四是購房人提供虛假社保證明、涉稅證明、單身證明等,目的是騙開購房證明以逃避限購政策;獲取無房證明以違規享受稅費減免或銀行信貸優惠。
這些造假行為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給政府、金融機構帶來經濟損失,也會使房產所有人的財產遭受嚴重損失;擾亂了國家宏觀調控政策和正常的房地產市場秩序,嚴重影響了社會誠信機制建設。
針對上述問題,濟南市房管部門通過使用二代身份證識別儀識別身份證真偽;在窗口使用攝像頭留取申請人影像;開展房產證指紋和密碼加密業務;與建設、金融等部門的網絡互聯,多方核實申請人身份及證件材料的真實性。下一步,濟南房管部門還將通過與土地、規劃、公證、社保、民政等部門實現信息聯網,建立短信綜合服務平臺,進一步保障房產交易安全。
為防范房產造假行為,濟南市房管部門和公安部門提醒,市民在辦理房屋交易登記業務時,應切實注意以下事項:
在辦理業務時留下真實的聯系方式,并通過房管部門提供的途徑及時修改自己的聯系方式,以便通過電話和短信服務能及時聯系、通知到本人;
要選擇經房管部門備案的、有正規資質的中介機構進行房產交易,避免騙賣房產情況的發生;
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房產證、身份證,不要輕易地借給他人,以免房產被他人違法處置,給自己造成無可挽回的損失;
要形成定期查閱個人房產情況的習慣,當前濟南市住房保障管理局已經開辟了商品房預售合同備案查詢系統,購房人可通過該系統查詢新建商品房備案情況,下一步還要開通網上檔案查詢系統,只要產權人在系統中設置密碼信息,即可實現隨時在網上查詢房產情況。
此外,每位市民都要拒絕制作、使用虛假證件材料,不要心存僥幸,發現造假行為時應立即報警。(牛遠飛)(完)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