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都市報7月19日訊(記者 李保光) 去年12月12日,45歲的王女士從公司出來剛走了不足百米,就掉進
無蓋古力,并造成多根肋骨骨折。日前,經李滄法院審理認為,古力的使用者、管理者
青島聯通賠償王女士各項經濟損失7.9萬元。
去年12月12日下午4時許,45歲的王女士從單位出門后沿四流中路由南向北行走,但剛走出去不足百米,就掉進一無蓋古力內。隨后,受傷的王女士被送往青島市第八人民醫院接受治療。經診斷,王女士“左胸部外傷、左側多發肋骨骨折”。在醫院接受近一個月治療后,今年1月8日王女士出院,共花醫藥費4600余元。后經司法鑒定,王女士左側肋骨骨折致殘程度為 10級。而經民警到現場了解,此古力是青島聯通一通信井,事發時沒有井蓋。
日前,李滄法院對這起案件進行了審理。法院認為 ,青島聯通作為古力的使用人和管理人,對該古力負有管理義務,對于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應及時糾正,防止危險的發生。但是,在此案中,青島聯通沒有及時加蓋井蓋,存在管理上的過失并最終導致王女士受到傷害。因此,青島聯通應當為此承擔民事侵權責任,最終法院判處青島聯通賠償其醫療費、誤工費、傷殘賠償金、精神撫慰金等共計人民幣7.9萬元。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