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18日,韓女士永遠失去了自己的丈夫。張先生是
萊西公路局的道路清掃工,2011年9月他在路上被撞倒,不幸身亡。萊西公路局積極替他從保險公司領出30多萬的
賠償金。但萊西公路局卻拒付給張先生的家屬,并稱是下班路上出的事故。那么,賠償金應該屬于公路局嗎?近日,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了終審判決。
清潔工馬路被撞身亡 韓女士的老公張先生受雇于青島公路管理局萊西分局(萊西公路局),從事清掃道路的工作。公路局給他安排的工作任務是:負責204國道萊西收費站路段衛生。2011年9月17日下午4時許,據韓女士講述,其丈夫在清掃道路時,被一輛無牌轎車撞傷,肇事轎車逃逸,張先生在第二天凌晨2點左右,因治療無效死亡。
后來交警部門出具了責任認定書,認定肇事車輛負事故全部責任,張先生不負事故責任。事故發生后,韓女士想起丈夫在公路局當清潔工,交了保險,后查清是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和人身意外醫療保險。于是,韓女士向保險公司遞交了理賠資料,請求保險公司給予賠償。據韓女士講述,此時就在韓女士向保險公司遞交理賠資料時,萊西公路局相關工作人員提出要求,要代為理賠,同時提出通過萊西公路局賬戶劃撥賠償款。
韓女士看萊西公路局如此積極,于是就給萊西公路局出具了授權委托書,授權萊西公路局代為理賠并領取保險金。韓女士還有一個女兒兩個兒子,他們四人都是張先生保險的受益人。在理賠的過程中,除了韓女士,還有她的三個子女都對公路局提出的要求同意了,表示授權萊西公路局代為理賠,領取保險金。
2012年4月6日,保險公司將30多萬元保險金匯到了萊西公路局的賬戶上。在丈夫去世半年之后,韓女士來到了公路局,要求取款。但是她發現,沒有人給她錢。韓女士表示,萊西公路局說他們已經更改了保險受益人,意思就是說,張先生死亡后的賠償金不屬于張先生的法定繼承人了,現在這30多萬屬于萊西公路局了。
韓女士找到萊西市公路局,但是公路局不同意把保險公司賠償的30多萬元給她。韓女士無奈之下,提起訴訟,將萊西公路局告上法院,請求法院判令萊西公路局立即返還保險金。2012年5月份,韓女士在訴訟過程又增加了一個請求,要求萊西公路局承擔欠款利息,利率就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
萊西公路局仍然堅持不給錢,提出的理由是,30多萬賠償金到賬之后,萊西公路局曾多次要求韓女士來領取,但是因為韓女士自己的原因,張先生所有的保險受益人(張先生妻子及子女)不能同時到場,所以公路局沒有把錢給韓女士。同時提出,張先生不是在道路清掃中受傷的,是在下班路上發生的事故。
自相矛盾的辯詞 萊西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認為萊西市公路局的辯詞是自相矛盾的。
審理查明,萊西市公路局在理賠過程中,取得了保險公司賠償金30多萬元,理賠過程中稱員工在工作中發生意外導致死亡。但現在又說員工不是在清掃道路中受傷的,是在回家的路上發生的事故。這明顯自相矛盾,所以對于萊西公路局的辯詞,法院不予采納。
同時,萊西公路局提出張先生保險受益人是張先生的法定繼承人,即張先生的妻子和三個子女,因為沒有同時到場,所以公路局不給錢。對于公路局這種辯詞,法院認為,萊西公路局收到保險金后,應及時將保險金交給張先生的法定繼承人,以慰藉張先生的死亡給親人帶來的心靈和精神上的傷害,至于保險金的分配問題,這是張先生的家人家務事,如何分配和萊西公路局無關。法院還查明一個情況,張先生的三個子女曾經出具證明,聲明放棄賠償金,所有賠償金歸母親所有。書面聲明書內容:父親于2011年9月17日在從事道路清掃工作中因交通事故去世,萊西市公路局作為用人單位為我父親入有團體人身意外保險和團體人身意外醫療保險,受益人是法定繼承人。在此我們聲明:屬于我們的保險賠償金份額全部歸我母親所有。法院一審判決,萊西公路局應該及時將保險金交付給韓女士等受益人,現韓女士的其他子女放棄了對保險金的繼承,萊西公路局應該及時將賠償金交付韓女士。同時要支付延期付款產生的利息。萊西市人民法院一審宣判后,萊西公路局并不同意付款,表示不服,又向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法院的宣判 不愿拿錢的萊西公路局在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上又提出了一些新的理由。理由如下:一是原審認定張先生在清掃道路時被車撞傷,這個事實和本案沒有任何關系,不需法院審理查明;二是公路局在給保險公司出具證明時,寫明張先生是發生交通事故死亡,從沒認可張先生是在清掃道路中受傷的;三是張先生僅負責幾百米路段,如有垃圾最多一小時之內可以清掃完畢,且現場有張先生所騎自行車,表明他不是在工作中受傷的;另外還提出保險效力等問題。在庭審中,又提出來不應支付利息。
二審中,法院認為除了張先生是否在清掃道路時發生事故外,其他一審中查明的事實均予以確認。法院認為:在保險事故發生后,萊西公路局向保險公司領取保險金,在保險公司給付保險金后,公路局應及時交付被韓女士,張先生在發生事故時是否在工作狀態,對本案不產生實質性影響,本案糾紛并不涉及該事實的認定。日前,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原審判決予以維持,要求萊西公路局立即支付韓女士應得的賠償金30余萬元。
這筆賠償金是否已經順利支付,為何萊西公路局在一審判決后仍然堅持不付款,7月17日,記者多次撥打了萊西市公路局辦公電話,均無人接聽。記者 任波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