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歲,原本是青春年少的美好開端,卻因為缺少家人關愛,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昨天,市北法院開庭審理一起故意傷害及盜竊案,被告人
孫某今年29歲,從15歲開始他就因為盜竊、吸食毒品等罪名先后四次入獄。由于昨天還是青島市少年法庭開放日,延安二路小學和三十中的學生及家長代表旁聽了孫某一案。
????案情
替女友朋友出頭捅傷人
昨天上午10時,孫某在法警的押解下進入法庭,旁聽人員除了被害人閆某的家屬外,還有來自延安二路小學、三十中學的學生及家長代表。記者了解到,29歲的孫某初中肄業,15歲時曾因犯強奸幼女罪獲刑兩年;19歲時因犯搶劫罪獲刑5年;27歲時因涉嫌吸食毒品被拘留15天;同年年底因犯販賣毒品罪被判處拘役5個月。
2012年,孫某女友的女性朋友與前同事在網上爭吵,后來變成街頭約架。朋友找到孫某的女友,希望她能出面幫忙,女友讓她找孫某去現場撐腰,而另一方則找了被害人閻某。6月17日傍晚,雙方在書院路一銀行門前協商,據孫某稱當時談了兩句之后,閻某就搗了他一拳。聽到閻某說一些很難聽的話,孫某掏出包里的匕首,"本想嚇唬嚇唬他,誰知道直接劃在了他臉上。 "經鑒定,閻某左口角外皮膚裂傷,雙上臂皮膚也被劃傷,構成了輕傷和輕微傷。
落網
通緝期間又去盜竊
孫某逃走后,民警將其列為通緝犯。孫某聯系到女友讓她賠錢,"她說讓我等等,但是等了很長時間都沒有結果。"孫某身上的錢花光了,于是準備通過盜竊"賺"錢。
同年9月19日,孫某在一賓館住宿時,從辦公室內偷走一臺筆記本電腦。一周后,孫某在網吧柜臺偷走420元。接到報警后,民警在另一網吧將孫某抓獲。孫某到案后協助警方將一名販賣毒品的嫌疑人抓獲。
法院審理認為,孫某的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和盜竊罪,應數罪并罰。因孫某屬于
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不得假釋。鑒于孫某有立功表現,法院可從輕處罰。經法院一審判決,孫某兩罪并罰執行有期徒刑1年3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刑事附帶民事賠償閻某損失5000余元。
幕后
父母離異缺少關愛
等候宣判時孫某說,出事后他不是不想找家人賠償閻某,而是"找不到了,后來聽說我父親生病了,給他打電話也不通。""沒找母親嗎? ""找不到了。 "記者從孫某的代理律師處了解到,在孫某還只有十幾歲時,他的父母離異,孫某跟著父親過日子,"在我們代理期間,也沒有見到孫某的任何親屬。 "
記者從法院了解到,未成年人出現犯罪,七成還和家庭有關。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師,有的父母把自己不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帶入家庭生活,如拜金主義、享樂主義或本身無視法律;有的家庭不和睦或父母離異,極易造成子女心理障礙和性格變異;有的父母迫于生存壓力,為生活四處奔波,忙于工作無暇照顧好自己的子女;還有的對子女過分溺愛、嬌慣,沒有從精神上給予他們悉心照料。
感受庭審覺得很新鮮
庭審結束后,法院為旁聽學生安排了提問時間。 "請問什么是累犯? "聽到孩子的問題,法官答到:"累犯是指受過一定的刑罰處罰,
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內又犯被判處一定的刑罰之罪的罪犯。另外因犯特定之罪而受過刑罰處罰,在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又犯這種特定罪的犯罪分子也屬于累犯。"還有同學問到"盜竊錢財多少錢就變成犯罪了? "法官邀請檢察官回答說:"1000元以上即可構成盜竊罪,而山東省根據經濟發展條件,定罪標準為2000元。 "
延安路小學六年級學生范博溥告訴記者,他之前曾經參加過學校組織的法律教育活動,不過并沒有真正到法庭感受一次。 "今天看到法官、被告人,覺得很新鮮。"對于孫某的行為,范博溥說,"小錯不改就會變成大錯。我覺得他剛犯罪的時候,如果得到及時糾正,也許就不會再錯下了。 "(記者 王婷 趙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