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
涉案額13億余元、銷售地區達全國31個省份的特大
假發票案,由東營市
警方偵破。造假者為何如此肆無忌憚?假發票為何能夠“供銷兩旺”?這一大案給我們帶來不少警示。
一個舉報電話牽出驚天大案 “有人將3份票額巨大的假發票開給了利津縣某建筑單位,其中一張是167萬元,另外兩張也都是數十萬元。”2012年11月14日,利津縣警方接到一個匿名舉報。
利津縣警方感到案情重大,隨后由東營市公安局經偵支隊牽頭,抽調特警、派出所、國稅局等成員參加的
專案組宣告成立。
調查中,專案組輾轉紹興、臺州、杭州等多個城市,最終查明了位于杭州市某小區出租房內的制售假發票的窩點,并于2012年12月20日晚抓獲犯罪嫌疑人3名,現場查獲大量制假設備、印章及假發票。但經進一步訊問了解到,3名犯罪嫌疑人僅是“大老板”朱某雇的打工者。
“必須盡快抓住幕后老板朱某。”專案組很快摸清,“大老板”的藏身之地在北京一個非常偏僻的小區出租房內。專案組在嚴寒和風雪中蹲守3天3夜,徹底摸清了嫌疑人的活動規律。2012年12月28日晚,抓獲以“大老板”朱某為首的犯罪嫌疑人4名,現場查獲大量制假設備、印章及假發票。朱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發票罪被利津縣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至此,這個涉案價值13億余元、銷售區域涉及31個省(直轄市、自治區)的特大制售假發票網絡被徹底搗毀。
造假者何以肆無忌憚 專案組查明,這一團伙從2009年開始制售假發票,先后偽造國家機關及公司企業印章800余枚、成品及半成品假發票20余萬份,銷售假發票涉案票額13億余元,朱某等人獲利達數百萬元,直接給國家造成的稅款損失數千萬元。
制售假發票是嚴重的犯罪行為,朱某等人何以肆無忌憚且3年沒被發覺?警方查明,犯罪嫌疑人朱某自2009年制造并出售假發票以來,由于組織結構嚴密,警方雖然多次搗毀其小型窩點并抓獲其團伙成員多名,朱某卻屢屢逃脫。由于是團伙化作業,其成員大多是夫妻、父子、兄弟等親屬,假發票的印制、運輸、接貨、批發、零售層次分明,組織嚴密,分工明確,形成了產供銷一條龍的生產鏈。特別是在銷售環節,朱某等人在交易過程中實行“零接觸”,給公安機關偵查帶來一定困難。
另外,朱某等人也經常研究自保之策。其中一個方法就是將團伙人員化整為零。一旦一個地方有人被抓,其他地方的團伙成員就立即銷聲匿跡,逃避抓捕。后來,他不斷變換地點設立制售窩點,先后輾轉山東、北京、貴州、浙江等地,并且逐年發展壯大,培養了多名以自己親戚朋友為主的制售假發票骨干成員。
“還有一個匪夷所思的問題,是這一制假團伙制造的假發票足以以假亂真。”專案組警官李冰介紹,這些假發票都是冒用已經開出的發票票號,因此即使在稅務機關驗證時都顯示有這樣一張發票。由于購買者買了假發票基本都能使用,因此舉報他們的極少,強化了制假團伙肆意妄為的心理。
假發票何以供銷兩旺 據東營市經偵支隊隊長蔣慶剛介紹,從查獲的假發票類型看,假發票多集中在餐飲服務、商業零售、建筑安裝、交通運輸等行業。這些行業的特點很明顯,要么是營業網點多、交易頻繁,要么是發票開具數額巨大,無疑都給國家造成大量稅款流失。
大家都知道買賣假發票是違法行為,為何假發票還供銷兩旺?“首先是暴利讓這些不法之徒以身試法。”李冰舉例說,比如利津某建筑公司花8000元購買了167萬元的假發票,準備開給自己服務的一家業主。也就是說,制售假發票者一張紙就賣了8000元,這樣的“利潤誘惑”刺激造假者敢于鋌而走險。而購買者也有賬可算:票面額度是167萬元,如果是開具正規發票必須繳納五六萬元稅款,而購買假發票僅僅花了8000元,這讓買假者也敢于以身試法。
辦案人員認為,通過這個案件來分析,假發票之所以公然流行成為一大社會公害,因為它有巨大的使用市場。一些個人和單位使用假發票習以為常,而制售假發票者又有暴利可圖,假發票當然就不會輕易退出。根據法律規定,制售普通假發票最高可判刑7年。根據陸續破獲的制售假發票案件來看,犯罪分子被判處重刑的很少,多數是兩三年。制售假發票的危害巨大,應該增加對制假者的處罰力度。同時,從倒推的角度講,有終端的使用市場,才會有源頭上的制售造假行為。根據法律規定,對于使用假發票者的處罰往往是行政處罰,因此對買假發票者的處罰力度也要加強。
“我們平時使用的發票防偽級別并不高,不法分子只需要購置好一點的印刷設備就可以開機印刷假發票,這給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機。”蔣慶剛建議說,應進一步提高正規發票的防偽技術,增加財務人員認證環節等,讓假發票難以使用。
“當然,無論是懲處制假售假者,還是懲處購買者,都需要靠民眾的力量,靠全社會的集體行動。只有消費者拒收假發票、財務人員拒報假發票,民眾發現假發票的線索及時舉報,才能從源頭上斷絕假票的需求,從而從根本上消除隱患。”辦案人員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