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田可新 通訊員 姚心暉 報道
本報訊 近日,濟南市工商局直屬分局對轄區藥品經營企業進行了專項檢查,發現部分
藥房(店)不規范經營的行為已成常態。4月17日,工商部門發布警示,將這類行為概括為“
五大亂象”,提醒市民引起關注。
所謂“五大亂象”是指:經營范圍亂。突出表現為部分藥房未到工商部門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銷售食品,或營業執照上僅申請了藥品或醫療器械銷售,實際卻同時從事日用品百貨等產品的經營。
商品類別亂。把普通食品作為保健品或藥品銷售,食品外包裝近似藥品外包裝,
食品名稱用“片”“
膠囊”等字眼,讓消費者誤以為是藥品或保健品,或是不以是否取得保健品文號作為區分,而將所有同類商品放在同一貨架混合銷售,使消費者誤以為該貨架上所有此類商品都是保健品。
廣告宣傳亂。如利用經營者與消費者、監管人員的信息不對稱,濫用中醫“食藥同源”概念,將食品尤其是具有滋補功效的傳統食品夸大保健功效或作為中藥銷售。
商標使用亂。主要體現為濫用知名藥品商標,部分知名藥企在從事藥品生產之外也從事食品生產,并將屬于本企業的知名藥品商標用于自產的食品,消費者往往也容易誤以為該食品是具有一定治療或保健功能的新產品。
銷售方式亂。在檢查中,檢查人員發現部分藥房采取的是公開上架銷售的模式,不少藥房都是通過庫房存貨、消費者提前訂貨的方式進行銷售,即便是公開銷售的,由于上架量很小,查處案值也不大。同時,部分藥房為了增加效益,與消費者者達成默契,采取“刷醫保卡、記藥品名、售日用品”的方式進行銷售,加大了執法查處難度。
對此,工商部門提醒消費者,在
藥店購買食品時一定注意,不能盲目相信藥店宣傳,食品不能代替藥品,倘若身體有不適,一定要看過醫生后按處方買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