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8451234熱線消息(記者 任洪忠 通訊員 潘輝 于淑青) 因為提前辦理了退休,
丁某發病死亡后無法申報工傷。丁某
家屬認為
原公司批準退休違規。
2012年7月,丁某突發疾病死亡,其家屬才知道原公司于2012年5月以丁某從事特殊工種的名義向市人社局提出提前退休申請,隨后市人社局批準了丁某的退休申請。
丁某老伴認為,丁某連續從事
搬運工工種的時間不足10年,其退休申請不是丁某本人所寫,也不符合退休的條件。
法院審理認為:丁某工作工種為“搬運工”,連續從事特殊工種滿10年。證據證明丁某對提前退休是明知并認可,法院遂駁回丁某家人的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