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有市民打的回家,快到家門口時是個上坡,正好迎面開來車輛,由于路太窄,乘客讓司機倒車
讓路,司機誤以為她要下車,將表立了起來。乘客因攜帶行李多,讓司機開上去,遭拒絕:我已打出車票,你再上去我再打表?對此,市民質疑,上個坡就到終點了,為了一點油錢就不提供服務,到底是金錢重要還是服務重要?出租車公司接到投訴,表示將對駕駛員進行停車培訓。
4月14日晚6點30分左右,市民鄒女士在海信廣場搭乘魯UT3076出租車回家,行至金口三路路口時,遇到迎面駛來的車輛。由于馬路本來就不寬,此時路兩邊又停滿了車,空出的車道只容一車通過。出于善意,鄒女士讓司機讓一讓。“當時我說你先別上坡了,讓對面車輛先過去”,鄒女士介紹說。于是司機向后倒車,倒了幾米遠的距離,計價器從20元跳至21元。停穩后,司機將計價器立了起來。
雖然說上了坡就到家,但是仍有段距離,而且鄒女士拿了不少行李。待對方車輛經過后,鄒女士希望司機能將自己送至家門口,但是遭到了司機的拒絕。“司機這樣跟我說,‘我已經打出車票,你再上去我再打表?’”兩人為此理論了一番,最終鄒女士下車,拎著大包小包步行回家。“到底是金錢重要還是服務重要?”越想越氣的鄒女士撥打了交通熱線進行投訴。
經查,該出租車屬于迪生出租車公司。4月16日,公司的于經理主動給鄒女士打來電話,希望她能夠撤銷投訴。“經理電話里說,現在很嚴的,如果我不撤訴,這個駕駛員就要停車一個禮拜不能工作,將損失3000塊錢,太嚴重了。”起初,鄒女士差點同意了,“畢竟我又和他沒仇,但是轉念一想,我投訴他的意義遠不在于找回自己的公道,就沒同意撤銷投訴。”
這件事令鄒女士感到窩火的是,她考慮到了別人,但是別人沒有考慮自己。“只有一個車道,兩邊都有停車。當時已經快到了,但對面來車,我看見如果繼續上坡,肯定堵上,但我也就到了。可是我想避免堵車,所以跟司機說往后讓讓。我投訴的意義是讓出租公司提高服務質量,下一個乘客不再有這樣的遭遇。”
針對鄒女士的說法,于經理對記者做出了回應。“乘客跟司機確實發生了不愉快,純屬于誤會,當然司機有不當之處。將按照規定,做出停車培訓一周的處罰。”同時于經理還稱,司機的做法是事出有因。“起初司機以為乘客要下車,就打票了。如果再送客不打表,按照規定,不打表不能送客,如果被路監部門查到,會以不正確使用計價器進行處理。司機考慮路太窄,上去下來太麻煩,就沒送客。”
記者 丁一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