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都市報4月15日訊(記者 楊洪星)今年60歲、來青島居住15年的潘先生最近想把自己和老伴的戶口,從東北老家遷到青島,最終因為沒有
結婚證無法辦理。“我們那時結婚,結婚證是可辦可不辦的,只要村里同意就行。”潘先生說,他老伴近幾年身體一直不好,很難回東北老家補辦結婚證。
家住黃島區的潘先生老伴原籍是吉林省集安市財源鎮,育有二女一子,后三個孩子都留在青島工作,戶口也都落在青島。1998年夫妻兩人也從東北遷到黃島區,買房定居了下來。“按照青島的落戶政策,父母投靠子女戶口必須男滿60歲,女滿55歲。”潘先生說,他和老伴年齡上都符合這一政策,于是他開始張羅起落戶這件大事,沒想到卻遇上了不少波折。
最初,潘先生想把戶口落在兒子在黃島的戶口上,因為兒子是集體戶落不下,他就準備把戶口落在大女兒家。15日上午,他攜帶著相關證件來到大女兒戶口所在的遼源路派出所詢問落戶事宜,結果所有材料里就差一樣證件——結婚證。而談起為何沒辦結婚證,潘先生一臉的無奈,“我們老家是東北偏遠農村,我是1976年2月結的婚,那個時候辦結婚證屬于可辦可不辦,只要經過村里同意就可以了。”潘先生說,沒有結婚證并沒有給他們婚后的生活帶來任何不便,孩子出生、落戶、上學都沒有影響,所以對于沒有結婚證一事他并沒有放在心上。
15日下午,記者陪同潘先生再次來到遼源路派出所,工作人員張女士告訴記者,“必須要有結婚證,不然我們沒有辦法辦理落戶手續”。“老家太遠了,另外我老伴的身體條件也不允許長時間坐火車。”潘先生愁容滿面地說,老伴幾年前腿骨折后一直沒有完全康復,行動很不方便,基本足不出戶。
可不可以老人不回老家,補辦結婚證呢?記者通過電話聯系到潘先生老家所在地吉林省集安市民政局婚姻登記處,一位冷姓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補辦結婚證必須夫妻二人本人都到場。
“長年住在青島,戶口卻不在這里,麻煩事不少。”潘先生說,他的戶口雖然在老家 ,但多年來一直生活在青島,所以在老家沒有醫保、養老保險,而在青島,沒有正式工作,沒有投過保險,相當于兩頭都沒有保障。“現在我和老伴年齡都大了,沒有醫保,求醫看病花費就比較高。”潘先生說,就連辦個老年公交卡,都沒法辦理。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