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日報濟南4月6日訊 記者今天從山東
省財政廳獲悉,近日,省財政廳會同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研究制定
綠色生態示范
城區財政獎勵政策,對符合條件的綠色生態示范城區給予獎勵。這標志著我省綠色生態示范城區省級試點工作正式啟動。
目前,省級財政獎勵資金
基準為1000萬元。具體獎勵金額,將根據規劃建設水平、
綠色建筑建設規模、能力建設情況等因素,相應調增。
據山東省財政廳經濟建設處有關負責人介紹,入選綠色生態示范城區必須滿足4項條件:地級以上城市的新區;已按照綠色、生態、低碳理念編制完成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以及建筑、市政、能源等專項規劃,并建立相應的指標體系;起步區(先導區)不少于3平方公里,新建建筑全面執行國家、省綠色建筑標準;2年內綠色建筑開工建設規模不少于100萬平方米,其中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比例不少于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