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泰安訊 “一開始還懷疑過,10元
治安保險能做什么?現在看來還真管!”3月27日,剛剛領到2800元的
保險賠款后,李德友發出了這樣的感嘆。
李德友是泰山區徐家樓街道辦事處下水泉村村民,去年底因家中失火,兩間
房屋及室內財產受損。以往要是發生這樣的事情,他只能自認倒霉。如今,有村民三只山羊被盜,賠款950元;有村民家中著火房屋頂棚燒壞,賠款1100元;像李德友一樣,越來越多的泰安百姓享受到了這種“花小錢買大平安”的便利。
自2006年起,泰安市就開始在全市農村地區推行治安
保險工作,在全省率先走出了基層平安協會與治安保險工作相結合的新路子。治安保險規定,每戶只需交10元保險費,就可為家中財產進行投保。推行中,泰安市探索出了個人繳納式、補貼式、集體福利式、善舉式、地企共建式、會員式等多種參保繳費方式。
讓群眾繳納最少保費、享受較大保障的優勢,治安保險獲得了泰安廣大群眾的青睞。截至目前,全市已有86個鄉鎮(街道)、2756個村、43.38萬戶辦理了治安保險業務,承擔風險金額達35億元,村覆蓋率達77.29%。今年一季度,處理治安
保險理賠案件320起,賠款20.9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