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盛翔
相隔僅三天,接連發生的兩起事件讓人觸目驚心:一起發生在河南中牟,另一起發生在湖北巴東,一個因不滿土地被占用 ,另一個因不滿財產補償,一人死于鏟車之下,另一人則被水泥罐車碾壓致死。宋合義之死,張如瓊之死,分別對應著兩家公司:河南弘億農業科技公司,湖北宜巴高速公路29標段項目部。河南弘億公司總經理王士成事后居然笑著接受采訪,而湖北嫌犯則說自己是受人指使,“老總下令說你給我碾 ,碾了不要緊。”(詳見本報B6版) 村民慘死鏟車之下,肇事企業負責人接受采訪居然滿臉笑意,央視主持人白巖松說,“他這一笑讓我渾身都發冷。”其實,真正讓人發冷的是:為什么這個負責人不是在看守所里接受采訪?如果是在那里 ,也許他就不會如此猖狂地竊笑了。在征地條件都沒有談攏的情況下,開發商的鏟車就開進了農民的承包地,因為主人有所反抗,所以就殘忍地將其弄死,這居然也可以被當地政府解釋為“施工事故”,實在是聞所未聞。
截至目前,宋合義和張如瓊慘死后,被刑事拘留的都僅有肇事司機。讓人不明白的是,他們只是普通的職工而已,如果不是有人指使有人命令,他們犯得著用殺人的方式來給老板賣命嗎?奇怪的是,三歲小孩都能知道的邏輯,當地政府卻根本不往這方面調查;相反,首先就調查死者是否飲酒,首先就由政府出資私了事故,首先就武斷認定“應該沒有人指使”。于是肇事司機成了替罪羊,于是幕后老板可以在辦公室里笑著接受采訪,于是在巨額賠償后都有可能不提起公訴。
湖北碾死村民的嫌犯說自己是受人指使,說“ 老總下令讓我碾,碾了不要緊”,這只是還原了一個基本的常識。像這種價格都沒談攏,鏟車就已進場的征地拆遷,本身就是帶著“寧可死人也要施工”的決心去干的,沒有幕后老總拍板下令,司機絕對沒有膽量將人直接碾死。問題的關鍵是,對這些老板們來說,是否真的就“碾了不要緊”呢?如果真的是那樣,拆遷死人的成本如此之低,甚至在地方政府的幫助下出點錢就能私了,那接下來的城鎮化進程中,類似新聞豈不是要隔三差五地出現?
拆遷死人案件因為直接牽涉地方官員們的官帽,因此絕不是在完全獨立的司法進程之下。相反,隨處可見地方政府的身影,地方官員儼然成了肇事企業的代言人,出面與受害者家屬協調私了賠償,出面與媒體公眾打交道,用輕描淡寫的詞匯將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慘案發生后,地方政府理應本著客觀、公正的態度和公開 、透明的原則來處理事情,可事實上,地方政府似乎有意讓大家把怒火由肇事企業轉移到自己之上,完全不是一個獨立的中間人,而簡直就是肇事企業的合伙人。
企業老板敢于叫囂“碾了不要緊”并不可怕,馬克思早就說了,為了百分之三百的利潤,他們敢于冒殺頭的危險 ;真正可怕的是,“碾了不要緊”并不需要冒任何風險 ,而是客觀存在的瘋狂事實。村民死了,他們卻在辦公室里笑著接受采訪,沒有一個幕后老板被我們的司法部門送進監獄,他們原本是殺人的主謀,最后卻僅需支付一筆小錢了事。“談不攏就強拆;抗拆者,死!”——這是多么可怕的事實啊!那些下令“碾了不要緊”的幕后老板必須得到法律嚴懲;那些熱衷拉偏架的政府官員必須摘去官帽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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