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鄧海建
以收養棄嬰出名的河南蘭考人袁厲害,被當地政府與媒體打造為一個典型的“中國式好人”。但《人物》雜志記者經過實地調查,得到許多與此前描述矛盾甚至相反的事實:袁厲害以殘疾程度和相貌將收養的孩子分為三六九等 ,“頭等”孩子得以享受最好的照顧 ,而最需要照顧的下等孩子一度同垃圾、蒼蠅、大小便擠在一起艱難求生;據不完全統計,袁厲害為自己和家人在蘭考自建或購買多處房產,保守估算超過20套住宅。 一個曾將100多個棄嬰視若己出的大善人,竟然是喬裝潛伏在慈善圣壇上的“房姐”?兩種“袁厲害”,兩種斷裂的真相。一方面,袁厲害缺少教育,性格急躁、潑辣,有著樸素與善良的動機 ;另一方面,她精明、警惕、狡猾、心思縝密,自我保護欲望強烈,她熟悉明里暗里的各種規則,甚至是掌控媒體心理的好手。
信息在傳遞的時候,總會存在一定程度的失真。隨著社會關系的復雜化、深度化,真相越來越成為昂貴的奢侈品。當媒體開始“發現另一個袁厲害”的時候,微博上一片唏噓之聲:那些精心雕琢的圣像轉瞬崩塌,那些鏗鏘高蹈的道德抒情灰飛煙滅……
不管是怎樣的表情,人性善惡本就不只有一面,破口大罵也好,理解認同也罷,有幾個道理是明確的:一者,南京的彭宇案、西安的藥家鑫案之后,公眾基本認識了一個道理,公共事件,有圖都未必有真相,何況道聽途說、吉光片羽?還原一個真實的袁厲害,怎可能潦草地以“善惡”二字圈定呢?二者,完美的袁厲害符合常理常情嗎?俗話說“久病床前無孝子”,那么多難以照顧的殘疾智障孤兒,別說數年如一日,就是拉扯幾個月,也不是輕松的事情。也許袁厲害是偉大的,但縱使再偉大,能偉大到悖逆人性、悖逆常識嗎?
無論是“
感動中國”的袁厲害,還是利欲熏心的袁厲害——都是真實的人生、真實的人性。如果說,只有其間的一面,反倒顯得有些可疑。在這個問題上,只能說,今日的種種報料,讓袁厲害終于走下了神壇,也終于顯得像一個平凡而復雜的人。我們既無法拿幾十套房產去反證地方民政等部門在孤兒事件中可以推卸責任,更無法以100多個孤兒的命運綁架輿論去遮蔽袁厲害的“另一面”。
縱觀歷史,中國人就是做多了在“偉大人物”身上貼金的事情,不僅自己越來越累,而且弄得外人越來越狐疑,最后只好連是非標準都一并放棄了。因此,當我們重新發現袁厲害的時候,該贊美的仍要贊美,該原罪的必須原罪——法治中國的意思,起碼是要拎得清性質與邊界。一個真實的袁厲害,只要暫時沒被查出突破法律的底線,哪怕有再多不堪,都比“人造無暇”的袁厲害更令人心安,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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