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2路滄口體育場站,放置著提醒大家不要帶煙花爆竹上車的警示牌。
近日,青島公交集團宏達巴士公司聯合消防部門,對春運期間公交車易存隱患進行檢查。路隊后勤人員和消防官兵對攜帶煙花爆竹、裝飾材料等易燃易爆品乘車的市民進行勸阻。記者獲悉,按照相關規定,攜帶危險品上車不聽勸者,將會接受最高治安
拘留15天的處罰。
“前幾天,我們就發現有不少市民攜帶著煙花爆竹想上公交車 ,經過詢問,我們發現,這些市民多是趕大集的時候購買的。”據宏達巴士公司八路隊隊長宿輝介紹,雖然每輛公交車上都張貼有“禁止攜帶易燃易爆品乘車”的提示牌,還是有不少市民存在僥幸心理,將煙花爆竹帶上了車。“我們路隊765路線發往高新區,途經肖家村大集、紅島大集、上馬大集,攜帶煙花爆竹乘車的市民比較集中,為車輛安全運行留下隱患。”宿輝說。
“你好先生,您攜帶的煙花爆竹是易燃易爆品,不可以帶上公交車 !”27日,在765路康寧路總站,一名消防戰士正勸阻一位攜帶
鞭炮上車的市民。在發車站頭,青島港公安局消防一中隊消防戰士與8路隊安全人員,正在一起勸導、檢查乘客攜帶的易燃易爆物品。路隊書記張政告訴記者,路隊在春運到來之前,專門聘請了消防一中隊的技術骨干,對路隊駕駛員和安全人員進行了消防知識的培訓,其中就包括了怎樣辨別易燃易爆品。
文/圖 記者 陳界交
乘公交車禁止攜帶的物品 易燃液體,如汽油、煤油、柴油、溶劑油、酒精、噴霧劑、香蕉水、松節油等。
易燃固體,如硫磺、松香、油布及其制品等。
易燃建筑裝修物品,如稀釋劑、油漆、膠水、固化劑、原子灰等。
壓縮氣體,如打火機氣體、液化氣體等。
易自燃物品,如黃磷等。
腐蝕性物品,如鹽酸、硫酸 、硝酸、雙氧水等。
放射性物品,氧化劑類物品。
遇水燃燒物品,如金屬粉、金屬鈉、鉛粉等。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宋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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