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96706熱線消息(見習記者 王興飛 通訊員 胡迎安 孫微) 1989年曾因強奸未遂被
勞教,六年后又因故意傷害罪被判刑七年,如今,已經53歲,有過兩次犯罪記錄的
張某,又因接連盜竊十多輛電動車、自行車被章丘警方抓獲。
1月19日下午,章丘市公安局明水第一派出所便衣組民警韓慶昌正在濟青公路和明刁路路口執勤,一名用腳蹬著電動車前行的
男子引起韓慶昌的注意。韓慶昌發現,電動車上面并沒插鑰匙。韓慶昌立即將其攔下。
面對民警韓慶昌的質問,該男子很快交代,這輛電動車是他18日下午在匯泉路某家電商城門前偷來的,這次冒險蹬著車子出來只為銷贓,沒想到路上竟
被抓。
經審訊得知,該男子姓張,53歲,章丘寧家埠人,有過兩次前科。1989年曾因強奸未遂被勞教,六年后又因故意傷害罪被判刑七年。去年10月份,刑滿釋放的張某在章丘福康路上一家熟食店打工時,不慎將老板的電動車弄丟,因擔心店主索賠,張某竟偷偷溜走。失去工作的張某為賺點生活費,竟又干起了偷車的勾當。
“他用鑰匙挨個試,能打開哪輛就偷哪輛。”韓慶昌告訴記者,此外,張某還專門偷忘記上鎖的電動車。張某交代,他盜竊不上鎖的電動車和自行車至少有六輛。從去年10月開始,張某成功盜竊了十多輛電動車和自行車,每輛車被張某以200元到400元不等的價格賣出。
目前,犯罪嫌疑人張某涉嫌盜竊已被警方刑拘,民警正全力追回被盜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