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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起,調整的山東省交通違法行為代碼正式開始實施。該代碼一共包括113項記分,包括提高記分分值的違法行為,降低記分分值的違法行為,新增加的違法行為,以及其他類型調整(部分處罰標準見下表)。其中,故意遮擋號牌、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不足50%等48種違法行為將被記12分,并處50-2000元罰款,有的還可以并處吊銷駕駛證或扣車等處罰措施。此外,醉酒駕車等4種違法行為將被處以直接吊銷駕駛證等處罰。1日當天,記者還在街頭拍下了一組交通違法“黑鏡頭”。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