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能神”再也不“能”了至少800人因傳邪教受打擊
這并非商丘市公安機關第一次打擊“全能神”,早在2009年9月6日,商丘市睢陽區人民法院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處時年44歲的沈素英三年有期徒刑。
記者獲取的案宗顯示:商丘市睢陽區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沈素英自2005年11月初參加“全能神”邪教組織后,積極活動,在劉某某、朱某某等人的安排下參加發放“實際神”書籍。2005年11月將王某某保管的書籍《經歷基督話語審判的見證》4箱800冊伙同朱某某進行分發。
被告人沈素英的供述,2005年的一天,經劉某某發展加入了“全能神”邪教組織。2005年11月,參與一次發放“全能神”書籍的活動。2005年11月15日下午,按上級的安排與劉某某帶回的兩箱《經歷基督話語審判的見證》運到張菜園劉某某、閆集王某某家。11月17日下午5點,朱與沈素英將在王某某家四箱書發給了下邊小區的八個人……
東窗事發之后,沈素英一度逃遁至浙江省,但被浙江省桐鄉市振東派出所抓捕歸案。
沈素英三人的獲刑并非孤例。
今年7月份,新鄉市10名“全能神”邪教人員,同樣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其中第一被告王某某獲刑8年之多。
據獲嘉縣人民法院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這起案件是由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委托其法院審理 。“這期案件的宣判,彰顯出打擊邪教‘全能神’的決心。”這位工作人員透露,該案第一被告負責新鄉區的邪教傳播工作,是河南省“全能神”體系中的骨干分子。
記者還了解到,除第一被告王某某被判8年之外,其他9位被告人分別獲得3年到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0日,記者從新華社獲悉了下面一組數據:浙江蘭溪警方抓捕58名“全能神”邪教活動人員;浙江寧海拘捕17名;貴州查處357名參與“全能神”邪教活動人員;青海抓獲“全能神”邪教組織人員400余人;貴陽2名“全能神”邪教人員被處罰。據不完全統計,近期全國各地至少800名“全能神”邪教人員受到不同程度打擊。
蠱惑信徒騙取“奉獻款”兌換黃金57千克交“上級”
根據王某某的供述,她曾為邪教“全能神”募集大量資金,并在兌換成黃金57千克后,交由“上級”處理。
家住新密市一農村的王某某于2005年加入邪教“全能神”。“一天,我從地里干活回來,正準備做飯,一個小學同學領著兩個人進了我家。同學告訴我說:‘世界不久將要毀滅,人類要經受大劫難,只有跟著‘全能神’才能驅散家中的‘魔鬼 ,保佑全家平安。’另外兩個人也給我灌輸‘ 全能神’的理念,大肆宣揚‘神’無處不在和信‘神’的好處。當時我聽得很疑惑,但在同學極力勸說下,出于面子我就加入了‘全能神’組織,并按她們的要求寫下了保證書。”王某某在《悔過書》中寫道,從此之后,她便開始購買邪教“全能神”書籍和VCD 光碟,“反復觀看閱讀,對‘全能神’所描繪的‘美好前程’憧憬不已,對‘全能神’的那套說法深信不疑。”
不僅如此,王某某還在2006年到2008年兩年時間里,不斷離家出走在新密市地區傳教,直至2008年冬天后再未回家。
“由于我全心全意投入到‘傳教’工作中,加上我能說會道 ,在新密市地區為‘全能神’作出了重要貢獻,得到了‘上級’的肯定。為此,2011年9月我被派到‘新鄉區’做帶領,負責抓福音工作、祭物管理 、區帶領、辦事員等選舉工作。”按照邪教“全能神”在河南省的管理模式,新鄉、焦作、濟源、開封等四個地區全部歸‘新鄉區’管轄。根據王某某的自述,邪教“全能神”又將“新鄉區”分為16個“小區”。
作為一個邪教組織,“全能神”的主要經濟來源是“信徒”們上交的“奉獻款”。這些“奉獻款”在由“傳道員”募集之后上交給“小區”,再由“小區”上交給“區”,接下來上交給“上級”。
王某某通過積極宣傳“地球將要毀滅,人類要有大劫難”蠱惑信徒,不斷向“小區”下達指令騙取“奉獻款”。僅在2011年11月,她便協同一位同伙吳某某,騙取60多萬的“奉獻款”。
值得注意的是,王某某等人并未將收集來“奉獻款”直接轉賬給“上級”,而是被要求將大部分錢兌換成黃金 ,而后上交。“2011年12月初,我們的工作人員先后分8次到鄭州刷卡將錢兌換成黃金(金條),共57000多克,再由我把黃金分散到保管戶進行保管。”王某某寫道。
版權稿件,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授權不得轉載,違者將依法追究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