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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近年末,明年即將畢業的高校學子迎來了招聘旺季,讀大專的小李也在求職季找到了一份工作,應聘到青島航鐵信息服務有限公司,后被派遣到天津火車站從事列車保潔工作。干了一周,李小姐提出辭職,并且要求退還當時“招聘主管”收取的300元“工作保障金”,但她的想法卻落空了。
小李說當時一個男子在招聘會上招人,自稱是青島航鐵信息服務有限公司的招聘主管,這次來他們學校招人,男生會被派遣到高速公路上做收費員,女生則安排到高鐵上工作。“當時說招聘高鐵乘服,包住宿,四到六人間,一個月歇六天。”小李說她盤算后覺得這條件還不錯,就應下了這份工作。
小李稱,去公司之前,那名男子讓她們每人交300元的保障金,承諾干滿一月退還。小李提供的收據顯示,收款事由是“工作保障金,工作滿一月退還”,入賬時間是2012年11月20日,上面的紅章是“青島航鐵信息服務有限公司收費專用章”。
之后,小李和青島航鐵信息服務有限公司簽了合同。小李說合同是實習合同,時間為3個月,合同簽完之后就被收走了。辦完手續,小李和幾個同學被派遣到天津站工作,工作內容是高鐵列車保潔。
干了一周,小李不想干了。小李說讓她不滿意的主要有兩點,一是宿舍是十人間,環境很亂,不是當時承諾的四到六人間;二是沒有休息,并不是說好的一個月有6天休息,于是她提出辭職,并且要求退還當時收取的保障金。
小李要求當時收錢的男子退還保障金,但卻吃了閉門羹。小李提供的短信記錄顯示,收錢的男子名叫林愛國,林愛國在恢復中稱“這么多人誰也沒鬧就你鬧。你老是覺得事不大啊,我們老總說了,鬧就鬧。報警的多了”。小李告訴記者她們宿舍就有7個人要辭職,這就是2100元的押金。據小李估計,這次應聘的學生有200多人,這么多人都收了押金,總金額不是小數目。
在多次聯系林愛國未果的情況下,記者撥打了青島航鐵信息服務有限公司招聘部馬經理的電話。馬經理稱他們公司不會收取應聘者任何費用,這錢不是他們公司收取的,至于林愛國是什么情況,他需要詢問天津那邊。
馬經理詢問情況后稱小李到天津火車站工作應該是他們公司派遣的,公司的主要業務就是勞務派遣 ,和很多地方的火車站都有合作關系。馬經理告訴記者林愛國不是公司的員工,可能是幫助公司招人的,有很多人在各地幫助我們公司招人,這些都不是我們公司的員工。
在記者提供保障金收據照片后,馬經理稱上面紅色印章不對,他判斷章是林愛國私刻的。對于保障金的情況,馬經理說這個是林愛國自己收取的,和公司無關。
山東頤衡律師事務所叢偉律師說在追回保障金之前要區分林愛國的行為,如果是職務行為,那么青島航鐵信息服務有限公司應該退還小李的押金;如果是個人行為,這筆錢需要林愛國個人退還。叢律師稱要確認是不是職務行為,可以進行三方對質,大家當面說明情況。
記者 李冰(圖由李小姐提供)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