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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市場附近不少夜市商戶燃放鞭炮迎"財神",路過的行人紛紛捂上了耳朵。記者 孫傳浩
第一海水浴場的商販在沙灘上燃放鞭炮。記者 王猛
9月7日是傳統的“財神節”,一大早,島城的大街小巷鞭炮聲就不絕于耳。燃放鞭炮的商家討了好彩頭,但苦了路人和環衛工人。按照規定,9月7日是不許燃放煙花爆竹的。當天 ,公安民警也對燃放煙花爆竹現象進行了查處,一天下來,有不少商戶和市民撞上了槍口。有專家建議,商家應換種方式祈福。
賣鞭炮的上門推銷 7日上午,記者走訪了南京路、延吉路、吳興路等路段,發現許多商家在自家門口燃放了鞭炮,路上到處是鞭炮屑,空氣中彌漫著嗆人的煙味。在吳興路一家汽車修理店門前,店主將一個鐵架子放在門口的空地上,然后拿出兩掛長長的鞭炮燃放,“噼里啪啦”聲持續了3分多鐘,過路車輛怕被鞭炮傷到,紛紛減速。這家汽修店的一位負責人頗為鄭重地告訴記者,“財神節”對生意人來說是個重要的日子,如果不放鞭炮慶祝一下,說不定會影響財運。
南京路一家飯店的店主同樣點燃一掛鞭炮,店主孫先生告訴記者,他去年剛來青島,是頭一次過“財神節 ”,“鞭炮是從一個上門推銷的人手上買的。”孫先生稱,在6日早上,一名男子騎著一個自行車,車后座上有一個箱子,挨店進行推銷。“他一開始問我要不要鞭炮 ,我還納悶買鞭炮干什么,他告訴我7日是財神節 ,做生意的都要放鞭炮討彩頭,我看附近幾家店都買了,也花20元錢買了一掛。”
大量的鞭炮屑也累壞了環衛工人。延吉路一家超市的店主在燃放鞭炮時,在門口留下了大量的鞭炮屑,放完了也沒有進行清掃,旁邊的環衛工人掃了好幾簸箕才打掃干凈。
放的賣的都被查 根據青島市相關規定,只有小年、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正月初三和正月十五可以燃放煙花爆竹。在重大節日和全市性慶祝、慶典活動中需燃放焰火的,由組織者向市公安部門提出申請,經市公安部門審核,報市人民政府批準、發布通告后,在指定的時間、地點燃放。對違反規定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或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責令停止燃放,并處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罰款。
7日一大早,市北警方和四方警方便組織民警到商業街、居民區等地方進行巡邏,對燃放煙花爆竹的商戶和市民進行勸說。當天上午,市北公安分局民警巡邏到威海路和臺東八路路口發現,一名女子把地上一掛10萬響的鞭炮點著后,迅速往樓里跑。民警追上去,將女子攔住。女子說,她是樓上一家外語學校的員工,為了討個好兆頭,他們買來了鞭炮進行燃放。民警對女子進行了批評教育,并進行了罰款處罰。一天的時間里,民警查獲違規燃放煙花爆竹人員10多人。
不少商戶也準備趁機發點財。當天下午,在遼陽西路一家五金店內和鎮江路一家臨街商鋪內,市北警方查獲銷售的煙花爆竹共計15箱 ,200余萬響,抓獲兩名銷售煙花爆竹人員。而在南京路和重慶路路口,四方警方也發現一商戶在門口擺攤賣鞭,將其鞭炮沒收,民警將根據有關規定對相關人員進行處罰。
■建議 疏堵結合,“創新”求財方式 據島城民俗專家田清來介紹,青島的“財神節”已經有上百年的歷史了,發源于即墨,而后延伸到嶗山地區,再后來到了市區,最初是一些做生意的小商販和一些漁民,為了找個樂子并祈盼生意興旺而慶祝的節日,后期逐漸發展為膠州灣地區特有的、商人祈福的一個節日。
對于商家燃放鞭炮的行為,田清來認為,民俗節日的本質都差不多,人們是在通過放鞭炮來表達一種愿望,在這一過程中得到心理上的安慰和滿足。“對鞭炮燃放最好采用‘疏堵結合’的管理方式,在不影響他人和環境的前提下,可以通過對鞭炮的種類和燃放地區作出規定,從而達到限制但不打壓的目的。”田清來說,此外商家也應積極采取其他方式“求財”,不一定非要放鞭,“比如和員工、家人吃團圓飯、回饋客戶等。”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