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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7日下午3時許,王女士到位于上清路上的稅務部門辦理業務。在辦理的過程中,王女士突然發現自己的手機不見了,隨后王女士報警稱,自己的手機被人偷了。隨后,經民警調查,發現是王女士粗心落下手機,才被人撿走。而當民警聯系到撿手機的人,對方卻又表示不想歸還王女士的手機……
8月27日下午3時許,延安路派出所民警接到報警:位于上清路上的地稅辦理大廳,有市民手機被盜。隨后,民警李鵬和丁曉東趕到了現場,“當時報警人告訴我們說,她因為一直忙著辦理業務 ,不知道什么時候手機就不見了。撥打手機以后,也一直都是關機的狀態。”民警丁曉東告訴記者說,“后來,我們考慮到在辦理大廳里面,有多處監控錄像,所以就找到之前的監控錄像,查看當時事情的經過。”
經過查詢之后,民警終于發現在下午1時30分許,王女士在填完表格后,離開的時候并沒有拿上手機。“通過監控錄像,我們發現原來是她把手機落在桌子上,隨后被一位穿藍色上衣的男子拿走了。”丁警官告訴記者說。
而且,通過監控顯示,男子在拿起手機之后,并沒有馬上離開現場,“從監控上面來看,這名男子拿到手機以后,像是在等待失主,而且等了有半個小時,隨后這名男子和另一位男子離開了現場。”丁警官介紹說。
隨后,民警根據視頻顯示的內容,發現撿到手機的男子是和另一位男子一起辦理業務的,“如果我們能查到男子辦理的業務單據,那就可以確定對方的身份,隨后我們根據監控上面的時間,終于找到了撿手機男子的所在單位。”丁警官介紹說。
按照視頻顯示的內容,撿到手機的男子,在拿到手機以后,并沒有馬上關機離開現場,但是為什么對方在離開現場以后,卻將手機關機了呢?這讓處理此案的民警感到奇怪,“后來我們一問才知道,男子撿到手機以后,他女朋友看見了,非常喜歡那款手機,所以男子想把手機送給女朋友。”丁警官說道。
“后來我們一直勸說他,撿到手機不歸還失主,就涉嫌非法侵占他人財物了,在明白利害關系以后,男子終于同意把手機歸還給王女士了。”丁警官說。
記者 章顯(圖片由警方提供)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