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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8日晚上不到8點半,家住東盛花園的王麗(化名)家里來了客人。晚上9時30分左右,王麗和家人送朋友下樓的時候 ,突然發現朋友車的前輪被一把大鎖鎖住,而且兩個車后輪癟了。“肯定是物業給鎖上的,我們小區因為車位的事,已經出了不少事了。”王麗說道。
業主 車輪被鎖了 6月19日上午,在東盛花園14號樓前,記者見到了王麗和被鎖的車。被鎖的車是一輛銀灰色的本田轎車,車前輪上有把黃色的大鎖,車的兩個后輪胎,都已經癟掉。
“昨晚,朋友到我們家里做客,晚上9點半,我們下來送他,沒想到車前輪被鎖,兩個后輪胎也都沒氣了。”王麗告訴記者,“之前聽說,我們小區對外來車輛有規定,晚上10點前必須離開,要不然物業會把車輪鎖上,所以我們趕在晚上十點前下樓了,沒想到車還是被鎖上了。”
隨后,王麗和家人找到小區物業,“我們想讓他們把鎖打開,但是值班的人說不知道這回事,結果車只能先停在這里,我們自己開車把朋友送回家了。”王麗說道。
“當天晚上我們撥打了110,朋友去了派出所,不知道什么時候能解決這件事。”
就在記者采訪的過程中,一位小區居民走過來,跟王麗說道,“小區里不是有規定,說外來車晚上10點之前要離開嗎?停車位都是有主的,你朋友是不是占了人家的停車位啊?”王麗說,“就算占了位置,也不能直接就給鎖上不管了啊。”
“物業的人晚上都會巡邏,發現占車位的就給鎖上,要是想開鎖的話,得交50塊錢開鎖費。”辛先生向記者介紹說。
記者隨后在小區門口的位置,看到貼的通知,上面寫著“走親訪友必須登記。由哪門進,由哪門出,值班人員私自放行罰款100元,無車位車輛一經發現罰款50元。”但是記者并沒有看到外來車輛要在晚上10點之前離開的通知。
物業 開鎖得交50元 記者隨后來到小區物業,物業工作人員辛先生告訴記者,“昨天晚上,車位的主人給我們打來電話,說自己的車位被別人給占了,要求我們過去處理。車上的鎖確實是我們鎖的,但是車胎癟了,跟我們物業沒有關系。”
“你想想看,要是你自己交了錢,租了一個車位,等你回來準備停車的時候 ,卻發現車位被別人占了,是什么心情?所以我們才把車鎖上了。”辛先生介紹說,“我們這么做,是為了多數業主考慮。所以每天晚上十點左右,我們都有專門的人到小區各個進出口,查看外來車輛登記情況,然后再根據我們之前的統計資料核對,如果誰停錯了位置,且聯系不到車主,就先鎖上。即使買了車位,亂停也會被鎖上。”
“因為我們考慮到小區里有走親訪友的情況,所以我們規定,只要在門口登記的時候能說明什么時候走,且不占用有主的車位,是不收費的。”辛先生說道。
之前曾有居民介紹說,如果被鎖的車輛,想要開鎖的話,得交一部分費用,物業辛先生介紹說,“想要開鎖的話,得交50塊錢。”記者隨后詢問,“50塊錢的標準是怎么制定出來的?”辛先生回答說,“我們是根據上面的意思來辦的。”
“其實我們也是為了小區大多數業主著想,我們物業的工作人員天天要去巡邏,來保證業主的停車合理,都不容易。”辛先生說,“但是,總有一些人會占了人家的位置,我們也不能不管吧。”
“其實這件事還算不嚴重,之前也有外來車輛占了業主的車位,車主直接用車把外來車堵在里面,這不更難辦?現在交上50塊錢,我們就把鎖拿下來。”辛先生說。
下午6時許,記者從王麗那里了解到,“我朋友后來交了50塊錢,讓物業的人把鎖打開了,后來又叫來朋友,把車胎充上氣,到中午才離開。”
網友 侵占別人車位最好留電話 不少網友在網上得知此事,留言發表自己的意見,網友“旋轉的米拉”說道,“占用別人車位等于侵占別人財產,鎖你車是應該的。”網友“胡蘿卜也是蘿卜”說,“做法是有些過分,不過沒有劃傷車子已經算好的了。都長點記性吧!”
網友“青島陳林”則說,“車里放上寫著自己手機號碼的紙片,方便別人聯系。”
文/圖 記者 章顯(請網友“張然心”到本報領取線索費80元)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