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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張女士認為丟失項鏈的院子
最近,家住瑞昌路134號的張大姐遇到了一樁煩心事:自己有一條20克的金項鏈,市值8000元左右,前幾天項鏈不慎掉下樓,不見了。張大姐曾試圖將項鏈找回來,但并不順利。沒找著項鏈不說,在找東西的過程中,微妙的鄰里關系也讓她頭痛不已。張女士現在更心煩了,這項鏈找也不是,不找也不是……
意外丟失的金項鏈 張女士告訴記者,這條金項鏈是自己的心愛之物,當時買的時候是21.2克,由于覺得有點長,就截了3節下來,現在大概20克重,市值8000元左右。這項鏈是咋丟的?張女士回憶,“有一天我把項鏈從脖子上摘下來,就扔在了床上。4月8日左右,當時我父親正在醫院住院,晚上我回家收拾東西。床上鋪的床單很久沒洗了,我拎到窗外抖了抖灰塵,打算拿去洗,結果把床上的項鏈忘得一干二凈了。”
“在以后的十多天里,我好幾次想起項鏈的事,還想著最近穿的衣服薄了,就先不戴了。直到4月22日,我在家找項鏈怎么都找不到,才猛然想起抖過的床單,我就趕緊下去找。”張女士說,“我們樓后面有個狹長的院子,平時都鎖著,只有我們樓長有鑰匙,誰家下來撿衣服什么的,都得要鑰匙才能進去。之后我只好到一樓那戶問了問,結果發現,在這期間,住這戶的老兩口一個生病,一個在醫院陪著,根本沒在家。再說了,我們是30年的老鄰居,他們的為人我清楚,不會做這種事。”
后來張女士去問樓長,“樓長說 ,這些天里只有一個人進去撿東西。我找到對方詢問,她一聽就說‘沒見沒見’,所以我現在也沒辦法了。因為這事,前兩天我都急病了。”
找項鏈找出的麻煩 5月2日,記者與張女士一起見到了一樓的鄰居。住在這里的張阿姨說 ,她從4月4日就開始在醫院住院,沒在家,并且表示即使自己在家 ,也絕不會拿不是自己的東西。“人在做,老天爺在看著呢,我從來不做虧心的事情,我平時去菜場買菜,別人多給我幾塊錢,我都會從家跑去給人家送回去,我做人坦蕩蕩,不會偷拿你的項鏈。”雖然張女士一再表示并沒有懷疑張阿姨的意思,但張阿姨仍然有些激動。
張阿姨說,“我希望你最好能把樓上的人都叫來,大家坐在一起把這事講開。這樣有撿著項鏈的人也好知道你丟了項鏈,沒撿到大家也能幫你留意著。現在你只是來問我家,這讓我不得不有些想法。”張阿姨對張女士說出了自己的想法并提出了建議,“我也理解你,但我覺得這事公開解決比較好。”
金鏈子去哪了? 當天下午,記者來到張女士懷疑金鏈子掉落到的地方。這是在樓房后面一個狹長的空間,靠路的一頭有鐵柵欄并上著鎖,中間部位還有一道鐵柵欄 ,也上著鎖,院子另一頭是堵死的,也就是說 ,有人要到張女士家樓下撿東西,必須連過兩道帶鎖的柵欄 。而張女士表示,這兩道鎖,只有樓長有鑰匙。
據張女士和鄰居的估計,項鏈的去向有5種可能:一是掉到一樓的院子里被進來的人撿走,張女士覺得這種可能性比較大,因為根據當天晚上抖被子的力度和位置 ,項鏈應該落在了院子中;二是掛在半空的架子上被人拿走,住一樓的張阿姨說,鏈子不是個圓的,是長條狀的東西,二樓和三樓都有晾衣架等物品,是不是真的落在院子中并不好說;三是被外人闖入小院撿走,一樓的張阿姨表示,他們安的這道鐵門是“防君子不防小人”,如果有人因為某些原因想進來,也不是不可能;四是鏈子還在張女士家 ,只是張女士自己沒有找到,張女士告訴記者,她在家中翻找了幾遍都沒有找到,所以自己覺得不太可能;第五種是抖床單時把項鏈甩到更遠的地方,比如圍墻外的人行道上,然后被人撿走了,這種情況張女士覺得可能性不大。
微妙的鄰里關系 項鏈丟了該咋辦?記者幫張女士咨詢了律師。趙律師表示,物資人張女士如果有證據證明有人撿到項鏈,就可以以“不當得利”的緣由要求返還項鏈,這其中還需要有與物資人無利害關系的證明人證明項鏈確實是抖落到樓下等證據。但通過記者的表述,張女士顯然沒有足夠的證據,所以張女士很難通過法律手段找回項鏈。
而對于一樓張阿姨的建議,張女士也感到很為難。“我覺得還是不問了。事情剛發生時,我心里真的挺著急。最近這幾天我想開了,真丟了我就認了吧,別項鏈沒找回來,還把鄰里關系鬧僵了。一樓老兩口與我是30多年的老鄰居,原來關系一直很好,但今天雖然我一再表示相信他們,但還是讓他們心里不舒服,就更別提其他鄰居了。”最終,張女士決定吃下這個啞巴虧,不再聲張此事,也不到其他鄰居家去追問了。“以后還要好好在這兒生活,希望與鄰居開心地相處,不要在彼此心里留下什么芥蒂。” 文/圖 記者 吳璟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 宋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