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9年8月,市民韓冰的父親韓功德因身體不舒服,打了一個吊瓶后不幸去世,韓功德家人認為是這個吊瓶奪去了他的生命,決定討回公道,誰知維權路非常艱難和漫長,時隔兩年半,直到近日,司法鑒定才有了結果,但韓冰一家已經為此付出了停尸存放8個月、花費3萬多元的代價。
近日記者見到了韓功德醫療事故的家屬王女士,她手中拿著一份《司法鑒定科學技術研究所司法鑒定意見書》。“就為了等這一份鑒定書我們全家人等了兩年半,花費超過3萬元,鑒定書對我們討回公道很重要,但沒想到這一份鑒定竟然等得這么難。”
王女士說,“我愛人去世后,我們認為是衛生站打的一個吊瓶奪走了他的生命。全家人都決定一定要做醫療鑒定來證明是衛生站的責任,做完尸檢后,我們等待法院開庭,法院說全國有三個地方可以做醫療鑒定,我們考慮后決定去上海做鑒定。不在青島做鑒定,是擔心事故出在青島,怕做出的鑒定結果有人為因素,對我們不利,上海的管理機制應該更嚴格一些,鑒定的結果也更權威,就選了在上海做。但沒料到,這個鑒定結果竟然拖了這么久。”
韓功德的親戚韓先生告訴記者,“按照規定,醫療鑒定是接到申請后30天內出醫療事故報告,如果出現疑難問題可以延后20天。最多用時50天,但我們的這份報告用時一年多。我們也不知道法院什么時候遞交的申請,第二次開庭是2010年8月份,而鑒定是最近剛收到,按照規定2010年10月就應該收到。”
青島市也有自己的醫療事故鑒定部門,為何不選在青島而要去外地呢?去哪進行醫療鑒定可以由患者家屬自己決定,除了這個因素外,還有什么原因呢?青島市醫學會副秘書長鄒樹煌告訴記者:“該事件太特殊,恰好青島沒有這方面的相應專家無法進行鑒定時,就得到上一級鑒定部門或者外地進行鑒定。對鑒定結果青島本地對此表示認可。”
記者了解到,產生醫療糾紛,無法確定原因時,可以申請做醫療事故鑒定。目前主要有兩種途徑:通過衛生行政部門進行申請,或者直接到法院進入法律程序,法院與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聯系,鑒定結果出來后,直接傳回法院。據了解,去年青島市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共接受醫療事故鑒定33例,其中通過衛生行政部門的有26例、通過法院途徑的有7例。這與島城一年上千例的醫療糾紛相差甚遠。為何申請醫療事故鑒定的數字這么少?記者采訪了解到:申請醫療鑒定從頭到尾需要60天時間,時間太長有些家屬等不了,另外則是申請鑒定需要承擔一部分費用,這也使得有些家屬止步。所以更多醫患糾紛會以雙方協商解決,而不是經過醫療事故鑒定。
醫療鑒定應該如何做?需要耗費那么多時間和財力嗎?記者咨詢了山東元鼎律師事務所的單正國律師,他說,首先,要計算醫療事故鑒定中的直接成本,鑒定費和延誤費。韓先生一家之所以花費那么多 ,主要是尸體存放在醫院的費用,僅這一項就3萬多元。要及時和法院聯系,只要不需要尸體停放就應該迅速火化,盡量減少成本。記者 李瑋 宮巖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 李敏娜]
版權稿件,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授權不得轉載,違者將依法追究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