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年前的一場交通事故,車主李某欠下傷者29萬元,判決生效后李某拒不執行并轉移財產。去年6月,李某涉嫌拒不執行法院生效判決罪被警方立案偵查。今年4月19日,市北法院開庭審理并擇日宣判。下午兩點,法院將李某賠償的45萬元交給了傷者徐某。
2003年3月9日10時,王某駕駛一輛重型半掛牽引車沿著南京路北向南朝行駛。由于第一次來青島送貨,不熟悉路的王某一邊開車一邊找敦化路市場。此時與其同行的有騎著輕便摩托車搭載女兒的男子徐某。忽然,王某在路的右邊發現“敦化路市場”幾個大字,就急打右轉向,兩車相撞。徐某及其女兒受傷。經交警部門對事故認定,王某負事故全部責任。經查證,王某不是大貨車的擁有人,只是替老板李某開車送貨的。
事發后徐某和女兒被送往醫院救治,徐某腿部、上身多處粉碎性骨折,傷情嚴重。2005年10月,經法院判決李某、王某連帶賠償徐某29萬余元,但李某一直拒絕賠償。
2012年4月19日的開庭審理中,李某坐在被告人席上一直低頭,“因為慪氣才沒給他錢的。當年出事后我主動和傷者協商賠償,本來說好的20萬,結果他反悔提高到24萬。”
執行法官介紹,由于李某拒不執行,6年多來除了 12萬的延遲履行金,連同執行的其他費用,李某償還的總費用從29萬余元漲到45萬余元。
“他其實有錢。”執行法官告訴記者,李某有一家入股公司,李某所持股份已達490萬元,李某用其妻子名義在2006年購置的房產,現在的價值也在70萬~80萬元。“經了解,李某還有一輛英菲尼迪越野車,價值近 200萬元,他從2008年開始吸毒,2011年抓獲李某時,李某正在戒毒所強制戒毒。”
法官說起李某的萎靡生活,也不禁感慨,“欠徐某的幾十萬,對李某來說根本不算什么,但李某卻拖了6年。”記者 李金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 宋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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