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12月24日訊(記者劉純來) 2000年,即墨市環秀街道某村的林某因酒后無證駕駛將一行人撞成重傷,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賠償原告宋某各項經濟損失 14511元。服刑結束后,被告并沒在法定時間內付款,并且后來一直不知去向,11年未見蹤跡。近日,即墨公安介入偵查并將林某信息及時告知法院。2011年12月23日,被執行人林某一次付清了拖欠11年的欠款。
即墨法院執行二庭庭長金旭亮告訴記者,2000年1月,即墨法院受理了一起因交通肇事引發的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被告林某在1998年6月的一天晚上,酒后無證駕駛無牌摩托車沿204國道行駛到即墨城南一家具材料店時,在非機動車道將原告宋某撞成重傷,交警部門認定林某負事故的全部責任。法院認為,林某酒駕肇事,致一人重傷,情節嚴重,構成交通肇事罪,應予懲處,同時因其犯罪給被害人造成的經濟損失也應賠償。之后,即墨法院依法判處被告林某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賠償原告宋某各項經濟損失14511元。
“判決后,被告并未在法定時間內付清賠償款,也未提起上訴,服刑結束后,被告林某即不知去向,法院辦案人員曾多次尋找其下落,一直沒有林某的蹤影。”金旭亮說,之后辦案人員又多次到各派出所調查流動人口情況,但一直未得到有效線索。“直到2011年,我們聽說林某所在的環秀街道要拆遷,因此推測林某有可能要回來談拆遷補償事宜。”承辦法官得知此消息后,立即前往該村調查并啟動執行聯動機制,告知公安派出所要求協助查詢被執行人下落。申請人宋某也密切配合 ,通過其親朋好友多方打聽。最后偵查到被執行人林某經常住在其女朋友的親戚家中,同時還查到林某新購了一輛五菱面包車。
“我們立即趕往林某藏身處,對其名下車輛進行了查封。”12月23日,在得知林某其女朋友家的具體線索后,辦案人員與民警火速趕往一村莊將其控制,并扣押了其名下的五菱面包車。到法院后,雙方當事人經過協商達成一致 ,林某一次性交付給宋某15000元,本案執行完結。“這起因被告長年失蹤而導致的拒不執行的舊案 ,在公安機關及相關單位互動配合下 ,最終圓滿結案,為受害人追回久違了11年的賠償款。”金旭亮說。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宋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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