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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受關注的“聶磊案”有了最新進展。12月20日上午8時,包括聶磊在內的30名“聶磊案”犯罪嫌疑人將在膠州法院開庭審理,預計此次開庭約需兩周時間。“聶磊案”因涉及的犯罪嫌疑人多達209人,將按照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性質、輕重程度 ,采取分庭審理的方式,全部審理完后統一判刑。據了解,第一次開庭審理的30名犯罪嫌疑人,均是“聶磊案”中的骨干分子,其中,聶磊被控十項罪名。
209人,分庭審理統一判刑 記者了解到,12月19日下午,不少法院工作人員便在膠州市集結,同時,還抽調了武警、公安、法警等多種力量前來。只待12月20日早上8時,“聶磊案”團伙骨干成員接受法律的審判。
早在去年9月份,“聶磊案”由青島市公安機關首次對外公布;今年4月份,聶磊組織、領導 、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經市檢察院審查認定后,向市中院提起公訴,但正式開庭庭審的時間從今年5月份推到8月份,后又再次推遲。因為此案出現新進展,又有漏網之魚被抓獲,12月20日開庭審理的共計有30名犯罪嫌疑人,其中就有三人是后來又追訴的。由此,總涉案人數也由最初的 130余名,增加至209人。
據了解,首批審理的犯罪嫌疑人是此案中的骨干分子,由市中院在膠州法院進行審理;其他涉案人員將分別由市南法院、四方法院、李滄法院等基層法院進行審理。同一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為何要分庭審理?針對此事,之前有網友不太理解。對此,市檢察院檢察長董以志的解釋是:“聶磊案牽涉人數眾多,每名犯罪嫌疑人兩名辯護律師,加兩名法警,沒有這么大的法庭,一個法庭審理的困難很大。”
據悉,此次分庭審理,是按照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性質、輕重程度,分到幾個基層法院進行審理,不是分庭審判,審理之后將統一判刑。分庭審理方案是本市公檢法部門進行研究,并層層上報后確定的。
16歲,聶磊就有犯罪記錄 “被告人聶磊(化名張瀧、王鑫),男,1967年7月17日生,漢 族 , 身 份 證 號 碼 :37020219670717××××,初中文化程度,無業……”,這是今年4月15日,由市檢察院出具的起訴書的開篇內容。這份起訴書長達58頁,后又追訴三人,追訴的起訴書也有10頁之多。
其中顯示,這位44歲的“黑老大”從16歲開始就有犯罪記錄:1983年9月,他因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兩年后改判拘役6個月;可剛恢復自由身不到一年,1986年7月又因斗毆被勞動教養3年;1992年8月,他再次因犯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就這樣,才25歲的聶磊就已三次被判刑。
2010年9月1日,“聶磊案”事發,聶磊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市南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30日因涉嫌組織賣淫罪經市南區檢察院批準逮捕,次日由市南公安分局執行逮捕。同年11月30日因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由市南公安分局重新計算偵查羈押期限。
起訴書顯示,1995年以后,聶磊以“獄友”、鄰居、親屬為主力,成立了多家房地產公司,在中山路、南京路等地開辦了紅星游樂城 、震泰游戲廳、福滿多娛樂城等娛樂場所,聚斂了大量財富。15年間,聶磊帶領其手下擴張地盤、建立權威,對外統稱“聶磊公司”。2000年起,“聶磊公司”漸漸向賭博、色情等行業滲透,擴張勢力范圍,組織內部層級更為清晰、分工更為明確,后又開設“新藝城夜總會”,組織婦女大肆進行賣淫活動,非法牟利共計5000余萬元;開設地下賭場,非法獲取暴利……
檢察院認為,應以組織 、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組織賣淫罪,開設賭場罪,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妨害公務罪、非法買賣槍支罪、非法持有槍支罪、窩藏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1名碩士為團伙成員 在首批起訴的30人中,記者看到,這些人大都有案底在身,曾涉嫌的罪名包括開設賭場罪、尋釁滋事罪、組織賣淫罪等。這30人多為初中文化程度,有兩人還是小學文化。安俊宇是文化程度最高的,為碩士研究生,曾任集美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總裁,今年39歲的他也是惡行累累:17歲時就曾因敲詐被勞動教養二年,20歲時因犯故意傷害罪、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34歲時因犯尋釁滋事罪被拘役五個月。2010年8月21日因“聶磊案”被刑拘。
這些人多為“60后”、“70后”,而三名“80后”中有兩人是女性,她們也是其中僅有的兩名女性。這三人主要被控犯有窩藏罪。
■屢屢犯案 只因誤闖包間將其打成重傷 起訴書顯示,10余年來,聶磊團伙參與數宗重大治安案件,甚至與命案相關。
1999年7月16日,聶磊當時在中山路開辦紅星游樂城,有三人為安某經營的龍山游戲室發廣告 ,來到紅星游樂城,雙方打了起來。當晚 ,聶磊得知情況后,將安某訓斥后,才將被打的三人送往醫院救治,后其中一人搶救無效死亡。案發后 ,聶磊對被害人家屬進行安撫,為死者購買墓地,并向死者父母提供一套住房,每月付給他們5000元錢。
因懷疑妻子周某與一名叫朱某的男子有不正當關系,聶磊指使幾個手下,于2009年4月7日將朱某帶到昌樂路一家茶樓,將其面部打傷。后來聶磊感覺到,朱某并未因此有所收斂。當年4月13日,朱某剛走出小區便被劫持至面包車上,對方把事先準備好的硫酸倒在身上……
2000年4月10日凌晨,聶磊在延吉路波爾卡迪廳娛樂時 ,王某等人誤闖入他的包間。聶磊的手下便持槍沖進王某所在的包間,雙方爭執不下,這些人便朝王某開槍,擊中其頸部、胸部,導致重傷。事后,聶磊命兩個弟兄跟王某談判,以賠償25萬元為條件,要求他不向公安機關報案。
2000年10月12日凌晨3時 ,聶磊因懷疑青島輝煌人間娛樂有限公司經理李某打傷了自己一名手下,指使幾名弟兄駕車跟蹤其至臺東六路乾坤火鍋城,并闖入包間,將李某強行挾持到寧夏路東段的一處山坡進行圍毆,打斷了對方的雙腿。
2006年12月5日,因33路公交車隊停車等原因影響“新藝城夜總會”生意,聶磊指使手下毆打車隊隊長,傷情為輕微傷。本報記者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郭新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