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 12月2日訊(記者 李兵) 兩稅起征點定了,都按上限來。2日,市國稅局、地稅局就備受個體工商戶關注的增值稅、營業稅起征點調整一事給予明確答復:增值稅起征點,銷售貨物和應稅勞務的,為月銷售額20000元;按次納稅的,為每次(日)銷售額500元。營業稅起征點,按期納稅的(不含房屋租賃),為月營業額兩萬元;按次納稅的,為每次(日)營業額500元。以上政策從11月1日開始執行。
“不久前財政部發布公告,對增值稅和營業稅的起征點進行了調整,不過給出的是一個范圍區間,島城具體執行哪個點,此前一直不明確。”島城稅務師張巖介紹,根據島城稅務部門公布的兩稅起征點來看,均按照上限執行。
根據青島市國稅局測算 ,該局征收管理的個體工商戶達5萬余戶,實行新的增值稅起征點后,起征點以上有3314戶,90%以上不用再繳稅,全年個體入庫的增值稅稅款將減少約3.8億元。而據市地稅局測算,實行新的營業稅起征點后,全市九成個體工商戶可以免繳營業稅。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郭新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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