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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于立生 10月28日,中國人民大學在其官方網站上公布了該校的自主招生政策:將在2012年自主選拔錄取招生考試中實行“校長直通車計劃”和“圓夢計劃”。其中,“圓夢計劃”的對象是在縣及縣以下地區學校就讀,學習成績優秀或具有某方面培養潛能的應屆農村生源高中畢業生,被推薦的考生原則上要求平時成績排名為所在中學的前10%且家庭中三代之內無大學生的農村戶籍學生。
按理說,“面向欠發達地區中學”傾斜的“圓夢計劃”當是一鍋好湯,但是“三代之內無大學生 ”的“考生資格”限制規定卻如一粒老鼠屎掉進了鍋里,把整鍋湯都搞變味兒了。《禮記》即有“廉者不受嗟來之食”的典故,但“三代之內無大學生”的“考生資格”限制規定卻好似“嗟來食”——“嗟,你家三代沒出過大學生,來幫你圓夢”。其邏輯前提與“龍生龍,鳳生鳳,老鼠的兒子會打洞”的血統論、出身論別無二致:你家生了龍、生了鳳,以后繼續生龍生鳳,是常態;一代不生龍、二代不生鳳……總是不生龍鳳,是特例。所以,要照顧你,給你優惠。
但是,現代社會講究的是個人本位,強調的是個人權利,子輩與父輩、祖輩之間各自相對獨立。且不說教育祖師爺孔夫子倡導的“有教無類”,或法律所規定的公民具有平等受教育權,至少人大所要考錄的是學生本人,而不是他的爸爸、爺爺乃至全家,考生的升學事宜豈能受到父輩乃至祖父輩有無出過大學生的牽連?當然,“三代之內無大學生”規定的悖謬,正如有論者所直斥的:“荒誕……如果家庭三代之內有大學生的學生因此而失去上學的機會,那上大學豈不成了壞事兒?”既然這項具有公共性的自主招生政策引發了社會的爭議,假如人大有什么特殊的考慮,就該及時向公眾答疑解惑,而不應“暫不接受任何采訪要求”。
就常識而言,一個人通常7歲開始念小學,大約13歲小學畢業、19 歲中學畢業、23歲大學畢業,假定其大學畢業后隨即結婚生子,那么考生父輩若考上大學也是1988年左右的事情。順推下去,祖輩若考上大學也是1965年左右的事情,但隨后一年即開始了“文革”,高考制度因此而中斷10年,后來得以恢復也是1977年的事情。如此一來 ,何談“三代之內無大學生”?人大的此項規定是不是太草率魯莽了些?退一步說,即便考生祖輩是更早念的大學,但眾所周知,知識分子在“文革”中是被稱為“臭老九”的。上過大學的祖輩已吃盡苦頭 、備嘗艱辛,而如果再因此導致孫輩上大學的資格受到限制,是不是也太造化弄人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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