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剛上班就摔傷了 ,做手術卻找不到人買單?”9月27日,來自安徽安慶的“馬路工人”王北平經老鄉陳先生介紹一起到重慶南路樂購超市內的一家店鋪干活,沒想到干活第一天就不慎從腳手架上掉下,造成肩胛骨粉碎性骨折,店主雖然支付了 2000元的醫藥費,但對于手術費卻不愿支付,無奈之下王北平向本報求助。采訪中,對于究竟誰是雇主,店主張女士與陳先生發生了分歧,目前雙方仍在協商處理此事。
上班第一天就摔骨折
9月29日,記者在海慈醫院見到了王北平,由于受傷嚴重他打著繃帶,躺在病床上連抬胳膊都十分困難。據王北平介紹,他是安徽安慶人,今年36歲,在青島打工多年,前幾天老鄉陳先生給他介紹了一份差事,說到樂購一家店鋪搞裝修工作。9月27日7時許,他和老鄉陳先生就來到了這家店鋪做房頂裝修 ,上午9時40分許他正在干活的時候,突然腳手架不穩倒塌了,便從2米高的腳手架上摔了下來。隨后便被聞訊趕到的120救護車送到醫院搶救治療,經檢查為腦震蕩和肩胛骨骨折。
“受傷后我們就通知了店主,他們也趕到醫院去看我們。”受傷的王北平說,店主前后為他支付了 2000元左右的醫藥費。由于受傷后在這里沒有人照顧,王北平想回老家治療,便向店主要醫藥費,但店主不同意。據王北平介紹,他咨詢醫生說如果不盡快手術,萬一病情惡化了,胳膊就可能殘廢,但后期治療還需要2萬元左右的手術費用,這筆手術費用讓他無力承擔。
誰是雇主,雙方各有說法
9月29日上午,記者來到重慶南路樂購超市,事發現場是一家正在裝修的店鋪,倒塌的腳手架還散落在現場。“人我們還沒有見著,他就摔傷了。”店主張女士說,他們找的是陳先生,原本約定等我們簽完協議再干活,沒有想到他們還在家的時候就接到了工人出事的消息。在張女士看來,受傷的工人是陳先生介紹來的,雇主應該是陳先生。 對此,陳先生卻表示,以前他曾經給店主父親家裝修,這次店鋪裝修店主父親聯系到他,當時說找三四名工人,他就介紹了老鄉王北平來干活,他認為雇主應該是店主。
對此,記者咨詢了山東中苑律師事務所的李智明律師。李律師介紹,根據有關法規,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 ,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因安全生產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發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包或者分包業務的雇主沒有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 ,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就這起事件來看,即便陳先生是雇主,作為發包人的店鋪也應當承擔責任,他建議工人提起訟訴,至于到底店鋪該承擔多少責任,應該由法院最終判決。
記者 劉鑫 徐新東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桑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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