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9月7日訊(記者 莊會良 通訊員戰玉昉 劉玉芹) 在搭出租時因為六元錢的車費與司機發生爭執并報警。后又對民警的處理結果不滿,糾集其兄弟及同鄉八人圍堵并撕扯警察 、打砸、掀抬警車。在日照打工的貴州籍朱某某三兄弟因妨害公務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各一年。
2011年4月1日22時許,朱某某等五人打電話叫來出租車準備去舞廳玩,后嫌車費太貴不想再搭乘該車。出租車司機即提出要6元的叫車起步錢,朱某某等以沒坐車為由拒付,雙方為此發生爭執并分別報警。派出所民警接報后趕到現場處理 ,期間朱某某及出租車司機又分別打電話叫來五六人。因發現難以當場調解,民警勸出租車司機先離開現場。朱某某等人對此不滿,與其打電話叫來的兄弟等8人一起將出警的三輛警車及民警圍住,要求找回出租車司機向其道歉。
雖經多方勸說,朱某某等人于次日凌晨2時許只放行兩輛警車執行巡邏任務,繼續圍住留在現場的警車,并開始擊打車窗、掀抬警車,還將啤酒提到現場喝完后,將酒瓶摔在警車周圍,對民警謾罵、撕扯,持鋼管追打民警、打砸警車。經認定,一名民警被致輕微傷,被打砸車輛損失3806元。經開發區檢察院提起公訴,9月1日,法院以妨害公務罪分別被判處朱某某及另外2人有期徒刑各一年。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桑燕庭]
版權稿件,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授權不得轉載,違者將依法追究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