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9月3日訊(記者 劉雪蓮) 農村中小學的教師編制終于和城市教師一樣了。9月2日,山東省編委辦公室、教育廳、財政廳等三部門出臺關于調整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標準的意見,新意見的最大變化在于山東省中小學教職工將實行城鄉統一的編制標準,并且初中和高中的最新教師編制標準,比之前編制標準中城市教師的編制還要高。記者采訪獲悉,雖然新的編制標準可以讓學校招聘更多教師,但是不少學校認為即便是在新的編制下,教師仍然不太夠用。
教師編制標準城鄉統一
按照意見規定,山東省中小學教職工將實行城鄉統一的編制標準,其中:高中教職工與學生比為1∶12.5,初中教職工與學生比為1∶13.5,小學教職工與學生比為1∶19。
這一規定與沿用了近10年的老規定相比,變化極大。在山東省2002年出臺的《山東省全日制中小學職業中學機構編制管理暫行規定》中,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標準被分為三類,分別為城市、縣鎮、農村,其中,城市教師的編制標準最高,農村的最低。高中階段,城市教師編制標準為1:13,縣鎮為1:13.5,農村為1:14;初中階段,城市教師編制標準為1:14,縣鎮1:16.5,農村1:18.5;小學階段,城市教師編制標準為1:19,縣鎮1:21,農村為1:23。
新的教師編制意見出臺后,城鄉教師的編制標準達到統一,除小學教師的編制標準和之前的城市小學標準相同外,初中和高中的編制標準比之前的城市標準還要高一些,可以招的教師將更多。以高中為例,如果一所高中每年招12個班,每班50人,那么這所學校的在校生為1800人,按照之前1:13的標準,學校在編的老師會有138人,按照最新的1:12.5的標準,學校在編老師則會有144人,多出6人。
新標準仍不夠用
“新的編制標準,對于解決學校教師問題可能不會有太實質的作用,但畢竟是一個突破。”青島某區教體局的一位負責人告訴記者,2002年的編制標準,根本無法滿足學校對于教師的需求,尤其是一些學生人數較少的學校,按照該標準招老師,可能連課都開不齊,各學校實際的教師數量已經超出編制數,新的編制標準離學校真正的教師需求量仍有差距。
根據意見,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每3至5年核定一次,由各市、縣(市、區)按照規定程序組織實施。在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核定后,納入實名制管理。嚴禁超編進人,超編滿編的中小學教職工只減不增,需要教師的由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采取優化崗位設置、提高人員素質等內部挖潛的方式解決,逐步將人員調整到編制員額以內。各市、縣(市、區)要按照調整后的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標準和程序,抓緊組織開展中小學核編工作,于2011年12月底前完成。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郭新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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