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7月4日訊(記者 莊會良 通訊員 張曉燕 王世偉) 案件判決后,很多得不到執行,就是因為被執行人整天躲躲藏藏惡意躲債。從而導致很多當事人贏了官司,卻拿不到應得的款項。近日,東港區法院在了解案件被執行人的詳細情況后,對十余起案件開展“凌晨集中執行”行動,共執結3件,并拘留兩名拒不執行的“老賴”。
6月30日凌晨3時,東港區法院執行法官在法警大隊的配合下,對十余起案件開展了“凌晨集中執行”行動。該次集中執行歷經5個小時,順利執結案件3件,扣押摩托車3輛,拖拉機1輛,轎車一輛。期間,法官對二名拒不履行判決義務、惡意躲債的”老賴”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并連夜做思想教育工作。最終兩名被申請執行人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并與家人取得聯系,分別將長期拖欠的5萬元和1萬元賠償款送到了法院,案件得以順利執結。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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