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5月22日訊(記者高亮) 近日,省人社廳下發通知,從今年1月1日起,對企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1至4級工傷人員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和供養親屬撫恤金標準進行調整,人均分別增加165.5元、116元、65元。按照要求,待遇調整工作將于5月底前結束。
“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工亡人員供養親屬撫恤金都是隨著養老金提高而增加,這已經是連續第七年調整了。”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青島會按照省廳的政策標準進行相應調整,具體調整幅度將于近日公布。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郭新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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