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3月4日訊 記者3月4日獲悉,近日,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聯合下發了《關于嚴肅會議紀律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外出報告制度的通知》,就會議紀律和領導干部外出作出明確具體的要求。
《通知》指出,在參加會議時,要求嚴格按照與會范圍和人數參會,未經批準不得擅自缺會和減少參會人數。因特殊原因不能參會,需提前向兩辦請假并經批準后,才能不參會或者委派他人參會。如果無故遲到,將被謝絕入場。會議期間,不準在會場內接聽電話,如果需要中途退場,需經會議承辦單位批準,登記后才能離開。沒有按照會議著裝要求著裝的,也將被謝絕入場。
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因公因私離開青島市的,也必須嚴格遵守請假銷假報告制度。各區市黨委、市委各部委、市中級法院、市檢察院黨組主要負責同志外出,要向市委報告,各區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外出,要向市政府報告,兼任黨委(黨組)書記的同時報市委備案。經市委或市政府主要領導同志批準后方可外出;未經批準,不得擅自外出。患病住院治療等特殊情況,也應及時報告。同時,請假報告需采用書面形式,并加蓋單位公章,不得通過打電話、發短信等方式代替。
《通知》明確規定,對違反會議紀律的單位,每季度集中通報一次,并在年終考核時扣減相應分數。對未按規定報告或報告未獲批準外出的,一律視為擅自外出,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視情況給予批評、責令檢查、通報或組織處理等。 (本報記者)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郭新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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