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3月3日訊(記者 高麗) 2010年6月,老家臨朐的小張來青島游玩,小張說,他在逛中山公園時遇到壞人打劫,手機被搶走。他認為公園管理處管理不善,于是提起訴訟,索賠1萬元。對此,中山公園管理處稱,小張是下棋賭錢輸了 ,手機被強行拿走的。由于小張都沒法證明自己的說法,近日,市南法院一審駁回了小張的訴訟請求。
小張說,2010年6月5日中午,他在中山公園里的櫻花路中段遇到搶劫,手機被搶走了,自己還被打傷。小張認為,公園管理處管理不善,當時他沒有看見管理巡邏人員,公園也沒有建議游客購買保險,因此公園管理處應該承擔責任。小張起訴到市南法院,要求公園管理處賠償手機損失3000元、手機信息損失2500元、心靈傷害撫慰金2000元,此外還有誤工費、醫藥費等2500元。
庭審中,中山公園管理處工作人員說,2010年6月8日,小張來到公園管理處反映情況,說自己在公園里和別人下棋賭錢,結果自己輸了 ,人家讓他給200元錢。但是小張沒給,結果手機被強行拿走。工作人員進行調查了解,經過詢問出事地點的相關人員,沒有人證實小張遇到了搶劫。此外,公園管理處表示,他們已經盡到了安全保障義務。
法院審理認為,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在本案中,根據查明的事實,小張沒有提供確實有效的證據證明其主張,因此,法院對小張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一審駁回小張的訴訟請求。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郭新舉]
版權稿件,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授權不得轉載,違者將依法追究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