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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地盤我做主 新華社發
■話題 “3·15”快到了 ,聚焦霸王條款 “上聯:電訊哥、石油爺,無處不霸王;下聯:代表們,看你的,請為民做主!橫批:立法辦他!”2月24日,本報兩會互動板塊“微博爐”,博友“都是有緣人”寫了一副對聯,道出很多遭受過商家霸王條款的消費者共同心聲。當日,500多條微博對商家霸王條款開了個“批斗大會”,羅列出各種霸王條款的表象給其他博友提醒 ,“微博爐”一時間成了一個霸王條款的“小百科全書”。市政協委員、青島市工商局市南工商分局浮山工商所郝佳棟和市人大代表、精峰儀表有限公司總經理張瑛也來“微博爐”做客,不僅充當起維權大使,還跟博友一起討論如何避免霸王條款的侵害。
博友爭曬霸王條款 商家合同難懂建議司法審核 2月24日,本報市兩會互動板塊“微博爐”再次熱鬧起來,曾經遭受過商家霸王條款的博友們一吐為快 ,幾乎每一條微博都揭露了一種形式的霸王條款,有的網友甚至還做了總結,給其他博友以警醒。一天下來,500多條微博編成了一部關于商家霸王條款的“小百科全書”。
網友“天使之翼”說:“霸王條款太多了,隨處可見。不準食用外帶食品算不算霸王條款?強制收取開瓶費算不算?吃飯前必須先預約算不算?你不買羊肉湯不賣給火燒算不算?強制使用收費的消毒碗算不算?吃個火鍋還收餐位費算不算?”而網友“大櫻珠”則更是透過商家各種霸王行為總結出一些特點,認為打出“‘降價商品概不退換’、‘出現任何問題一律視同消費者責任’”等旗號的都是霸王條款。
追究起霸王條款出現的原因,網友“藏尸閣”認為,“商家霸王條款的形成跟消費者的自我保護意識差也有關系,中國消費者并沒有對最初的霸王條款進行反戈一擊,導致霸王越來越霸王且肆無忌憚。”網友“嘀嗒血”則說,“話說這霸王條款,一般人也不懂啊!幾個特別明顯的大家能知道,其他的格式條款,老百姓怎么能懂。建議所有的格式合同都預先備案,由專業的司法部門進行公正的審核。”他的建議立即得到了其他博友的共鳴。
代表委員當起維權大使,博友們很受感動—— 開完兩會也要常來啊 ! 24日的“微博爐”,在市政協委員、青島市工商局市南工商分局湛山工商所郝佳棟和市人大代表、精峰儀表有限公司總經理張瑛加入后達到了“沸點”。郝佳棟來自工商系統,看到網友羅列的霸王條款的各種罪狀,他坐不住了,盡可能一條一條地回復網友需要如何維權。
一位博友稱他在李村買了部手機,銷售人員威脅他必須要參加相應的活動。郝佳棟回復說,“這已不僅僅是霸王條款 ,而是強制消費,他已觸犯治安管理條例,出現這種情況 ,可以打12315或110。”
而張瑛代表也沒閑著,博友“民工領袖”稱某樓盤還沒動土就開始預售了,張瑛說根據相關規定,房屋沒有封頂是不可以預售的,這種情況可以到相關部門投訴。
郝佳棟認為,霸王條款的形成有多種原因,首先是行業壟斷或市場競爭不充分所造成,屬于賣方市場;再就是消費者的自我保護意識不強,“對消費合同或服務合同沒有認真審閱就簽字,造成自己權利的喪失”。為此他建議相同的行業制定統一的合同文本,讓商家無空可鉆;再就是消費者自己注重增加維權意識,不能受到侵權后才想起維權。“因為霸王條款往往是明文規定了,事后維權很困難。”他說 。
張瑛作為一家企業的負責人,她從生產者的角度分析認為,商家制定霸王條款也不是長久之計。她說,企業的確存在生產成本和追求利潤之間的矛盾,這也需要一個第三方,比如政府的協調,制定一個規矩,讓各個方面都遵循。討論中,代表委員們一邊回答疑問,一邊普及常識,一邊告訴博友如何維權,儼然“維權大使”。他們的親民也讓博友們感動,網友“Figo”對張瑛說,“開完兩會也要常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