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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6月8日,家長們在青島15中考點外排起"人墻",一位家長情緒激動。(資料圖片)
“逢考必堵”似乎成為島城高考期間各大考點外的“必播節目”。在今年的兩會上,胡宏偉委員就針對堵路問題發出了這樣的疑問:往年只有15中一個考點出現堵路現象 ,去年開始卻蔓延到9中、16中……那么今年、明年呢?會不會蔓延到更大的范圍?2月23日,在分組討論期間,如何解決“堵路”問題成為委員們熱議的焦點。
測噪公示,邀請家長到考場里體驗 “這些年,每逢高考都會爆出這樣的新聞:為了避免孩子被干擾,家長們‘人墻’護考場。”市政協委員、青島旅游學校英語老師胡宏偉表示,近幾年來,市政府對高考堵路現象非常關注,采取了交通調流,限制車流量 ,組織交警現場疏導維持秩序等措施,考點學校的圍墻也增加了降噪隔音設施,但還是得不到考生家長的理解,考生家長堵路的現象還在發生。
“針對以上年年發生的堵路現象,我專門提交了一份《關于解決考生家長‘堵路’問題案》。”胡宏偉認為,高考前應由教育局牽頭,邀約公安、環保、市政、媒體等相關部門人員及參加高考的學生家長代表,共同到考點學校進行多方位測量噪聲強度,將環境噪聲進行對比并由媒體將現場測試情況進行公示 ,讓考生家長了解考點噪聲情況及噪聲對考生的影響。胡宏偉建議,此外,考點學校可利用學校開放日或高考前期,邀請高三學生家長到學校校園、考場體驗環境噪聲強度對學生在課堂上的影響。
同時,胡宏偉建議,希望媒體要多采訪報道當年參加考試考生的體會,特別是考點外學校考生的體會,讓學生現身說法,自己發表意見,他們的體會才更具說服力。通過他們將自身的感受傳達到即將參加高考的考生或考生家長的意識里,對消除考生或考生家長的疑慮起到促進作用。
提前介入,不妨實行臨時交通管制 市政協委員 、清泰律師事務所律師段超一直都在關注高考家長堵路事件,在他看來,年年高考年年堵路已經成為島城一大怪象,家長拉人墻堵路攔車實質上是兩種合法民事權利的對抗,政府有關部門應該提供法律來調整這兩種民事權利。
“一邊是通行自由權,一邊是考生參加高考不受干擾的權利,兩種權利都是平等合法的,都是受到法律保護的。”段超表示,雖然這兩種合法權利都不可受侵犯,可到了高考這個特殊時間點,兩種合法權利在15中這個特殊位置就發生了沖突。
段超分析說,在高考期間為了讓孩子正常考試,家長們在15中門前排成人墻 ,堵塞交通主干道禁止包括公交車在內的一切車輛通行,在法律上直接侵犯了其他人的正常出行權利。可是換個法律角度來看,假如高考考場內的學生受到了外界汽車噪音的騷擾,考生合法權利同樣得不到保護,一味去譴責堵路的家長顯然也有失偏頗。
對于這種看似陷入兩難境地的情形,段超認為,政府職能部門應當在高考前提前介入。“這種提前介入應該是一種主動的調整,不是被動應對 。像去年15中考點就設置了專門的隔音墻,可還是沒有擋住過往車輛亂鳴笛,致使家長無奈下才會再次選擇堵路,隔音墻作用就大大降低。”段超說,參考外地類似做法,交通部門可以在高考英語聽力時,對 15中門前路段實施短暫的臨時交通管制,而不是讓家長“客串”指揮交通,只要做好交通調流預案,是不會造成大面積擁堵的。
除了這種做法,段超還建議如果不能實施臨時交通管制,政府職能部門可以安排專人到現場監督,對過往亂鳴笛、車速過快的車輛予以罰款等處罰,還可以將校門前的公交車站點臨時移動,通過各種強制干預,終結久治不愈的高考人墻現象。
加強引導,家長和司機多換位思考 “要解決堵路問題就需要家長和司機換位思考,家長們要替被堵的司機考慮,司機也要體諒家長們的苦心,只要雙方能互相理解,排人墻去堵路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市政協委員 、九三學社青島書畫院院長戴金梁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堵路事件反映了社會公德問題,堵路和干擾考生高考都有損公共利益,兩種做法都不可取。
戴金梁說,去年堵路事件升級到家長和司機動手打架,就是雙方互不體諒的極端做法。“設置隔音墻其實完全可以保證考生的正常考試,可是家長們還是去堵車就太過慮了,我曾經調查過學生們的想法,發現不少考生其實不希望家長為了他們去堵路。”戴金梁表示,家長在馬路上排人墻造成交通大擁堵,所產生的噪音可能會遠大于不堵路的情況,家長們的做法是得不償失。
家長堵路固然不可取,可反觀路過考點亂鳴笛的汽車司機,同樣應該受到道義譴責和相應處罰。戴金梁建議,教育部門應當在中高考前,加強對家長們的輿論引導 ,讓家長意識到隔音墻和交通管制是完全可以防止噪音的,同時還不會給考生增加額外的心理負擔,在考試期間可以安排老師或工作人員,現場引導家長不要聚集在一起堵路。文/本報記者 孟琳達 單俊楠 王媛 圖/本報記者 王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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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宋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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